記者5日從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獲悉,此次試點范圍為拉薩市城關區、堆龍德慶區、達孜縣。政府為中小微企業向公司投保銀行貸款并繳納保費,銀行以此為擔保方式發放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
近年來西藏逐步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解決辦法,創新銀保合作金融服務模式,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貸款費率按貸款本金的2%執行,借款人與自治區財政分別支付1%。銀行對中型企業、小微企業單戶分別放貸不超過200萬元、100萬元。”西藏銀監局局長李明肖說。
得益于商事制度改革和西藏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當地近兩年小微企業發展迅速。截至去年底,西藏各類市場主體達15.42萬戶,其中非公經濟達14.93萬戶。以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為主的非公經濟正享受著金融“活水”,健康茁壯成長。更多最新數據分析、市場分析報告、市場調研、行業分析請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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