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聯合公告:為保護農民利益,防止“谷賤傷農”,2017年國家繼續在稻谷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綜合考慮糧食生產成本、市場供求、國內外市場價格和產業發展等各方面因素,經國務院批準,2017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為每50公斤130元、136元和150元,比2016年分別下調3元、2元、5元。
當前正值春耕備耕期,各地要認真做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宣傳工作,引導農民合理種植,促進糧食生產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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