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開始,P2P租車作為一種共享經濟模式在國內流行起來。PP租車、寶駕租車、友友租車等P2P租車平臺備受資本熱捧,獲得千萬美元級別融資。
不同于傳統租車公司,P2P租車平臺上的車輛都是私家車,省去了購置車輛、保養等費用,同時也不需要租用實體店門面,平臺上的出租價格要比傳統出租公司約三成以上。
P2P 租車模式,即私家車車主將自己閑置車輛放上租車平臺,租客通過平臺搜索到合適的車輛,以雙方商定的價格在約定地點交車,租約完成后,租客在約定地點將車交還給車主,完成租賃交易。通過這種模式,車主在車輛閑置期間賺取租金,平臺無需購置大批車輛,又使社會閑置資源得到合理利用,而租客可以以較低的價格享受到租車服務。
這本應該是三方共贏的模式,卻因為不法分子詐騙、非法抵押車輛蒙上陰影。近日有媒體曝光車主車輛在寶駕租車平臺出租期間丟失,交涉數月未獲租車平臺賠付進而將其告上法庭,該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而丟車事件不是一家平臺一個車主的個例,多起丟車事件反映出整個P2P租車行業在風控、理賠方面的問題。在平臺宣傳的零風險背后,車主真的知道自己需要承擔怎樣的風險嗎?在車輛丟失之后,車主又能獲得怎樣的“先行賠付”?
車輛租期內被騙丟失 平臺未通知車主
近日車主陳先生向媒體反映,他的愛車在PP租車平臺出租期間被租客詐騙丟失。
據PP租車方面向媒體出具的情況說明顯示,陳先生在今年6月9日通過PP租車將自己的私家車出租給租客王奎,當天下午3點雙方在高碑店交車。
陳先生不知道的是,在交車當天租客王奎就拆除了PP租車安裝在陳先生車上的GPS定位系統。
PP 租車出具的情況說明中提到,“6月9日19:00,我公司后臺監控就已發現車輛GPS信號異常,我們立即聯系了租客,但發現租客電話關機。于是,我們派出了風控團隊前往信號最后消失的地點查看,但未能找到車輛”。PP租車將該行為列為高危事件,但未通知車主陳先生。PP租車方面解釋并未在車上GPS被拆除的第一時間通知車主以及報案,是因為“根據警方規定,如果租賃合同未到期,警方是不予立案的”。
陳先生與租客租約到期是6月12日下午3點,PP租車方面則表示,他們在6月12日上午,正式通知車主,該車輛可能丟失,如果在15:00訂單時間結束后,租客仍然失聯,就與車主去報案。而陳先生則向媒體表示,PP租車方面并未在當天上午通知其車輛可能丟失,而是租約到期后,他發現聯系不到租客,與PP租車聯系才被告知車輛可能丟失。
P2P平臺車輛被租客詐騙丟失并不是個例。
據媒體報道,PP租車車主焦先生,將車租給指定租客后,車輛離奇失蹤,從車輛離開北京直到消失再到報案,均是車主主動聯系PP租車,并沒有相關人員主動與車主進行溝通。另一位在PP租車平臺丟失車輛的羅先生表示,去年11月將自己的車輛在PP租車平臺出租。在車輛租出的第二天他接到抵押公司電話得知車輛被租客非法抵押,是他通知PP租車風控后,PP租車方面才有所反應。
而此前媒體報道的寶駕租車丟車事件中,車主張女士通過裝在車上的GPS發現車輛駛出約定車輛使用范圍,隨即致電了寶駕租車客服,但卻被告知因春節假期,寶駕租車無法在第一時間做出反應,最終車輛被租客非法抵押給別人。
今年6月北京海淀公安分局通報首次偵破網絡租車平臺新型詐騙案。在警方通報案件中,幕后的嫌疑人先在全國各地招募“槍手”,安排“槍手”到京,提供租車押金,“槍手”通過網絡租車平臺,用真實身份和正常程序租賃車主的私家車。這些槍手具有真實身份且大部分沒有犯罪記錄,P2P平臺無法通過事前風控發現潛在風險。
多起事件表明,在遭遇租客惡意詐騙,出現拆除GPS、將車輛開出約定范圍等問題時,P2P租車平臺的反應并不及時,也無法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正在發生的詐騙行為。
丟車期間如何理賠?平臺與車主存在爭議
盡管多家P2P租車平臺在宣傳時承諾平臺上的車輛均有高額的保險保障,但車輛被租客詐騙丟失的情況獲得理賠卻困難重重。PP租車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丟車不是租客主觀所為,是可以通過保險公司賠償的,但是詐騙是租客有企圖的,PP會和警方聯動一起找車,在找車期間會給用戶代步費等相關賠償。
而寶駕租車CEO李如彬曾表示,出現盜搶情況,若按照保險公司的流程,在車輛已被立案確定為被盜搶狀態后,車主在辦理索賠手續時往往時間較長,一般需要二至三個月,這主要是因為需要警方出具未破案證明,保險公司才能據此啟動賠付流程。
目前陳先生的車輛已經丟失一個多月,他與PP租車一直未就丟車期間的賠償問題達成一致。
PP租車此前宣布推出1億元車主安心保障金,一旦發生車輛丟失、或被不法分子非法抵押等極端狀況時,PP租車在配合公安機關追車期間,為車主每天提供代步補償金。如果在約定時間內車輛無法找回,將直接從“1億安心保障金”中賠付車主損失。
PP租車方面表示,在6月12日之后,他們就聯系車主,就車輛丟失的賠償問題,希望能達成一致。PP租車向車主提供一份協議,在陳先生簽署協議后,公司將主動替租客賠償車主損失,車主將對租客的追償權轉讓給PP租車平臺。
PP租車方面向媒體表示,在6月12日的協議中對車主陳先生的補償方案是,如果到2016年6月12日仍未找回丟失車輛,將從PP租車推出的1億元車主安心基金中進行提取和賠付陳先生車輛的殘值10萬元(陳先生的車為5年前花費20多萬購置的豐田銳志汽車,行駛3萬公里,估值由第三方評估)。同時,從丟車的第二天開始即6月13日,PP租車每天給予車主日租金50%(150元)的停運補償金,一直到車主車輛找回為止,最長一年。
也就是說,如果簽署協議,一年內無法找回車輛,實際收到的補償為:車輛本身殘值價100000元+一年內每日租金50%的車輛補償金54750元,共15萬余元。
對于丟失愛車陳先生來說,PP租車的這份補償方案并不能令其滿意,所以其一直沒有與PP租車簽署該協議。
PP租車方面向媒體展示了陳先生索要賠償的細則,包括當初的購車全款、車內物品、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一共約50多萬元。PP租車公關總監石磊表示,PP租車給出的補償方案與同行業其他公司相比已經十分合理,陳先生的車輛殘值約10萬卻索要50多萬賠償,他們無法滿足。
在陳先生提出的賠償中,有一項是希望PP租車賠償其在丟車期間無法取得購車指標的損失。
根據現行的搖號辦法,車輛被盜搶12個月后,如果未找回,根據警方的證明可以直接獲得購車資格。在這期間,除非能夠找到被盜車輛,明確車輛被盜賣,警方才能夠出具相關證明。目前警方只能提供給陳先生報案回執,陳先生無法補辦號牌,不能購置新車。而在6月12日的協議中,PP租車稱會對購車指標問題的補償,但未明確具體方案。
車主和P2P租車平臺的爭議點就在于,車主認為平臺應該對車輛被租客詐騙丟失負有責任,需要賠償車輛全款以及由車輛丟失造成的種種損失,而平臺則認為自己是信息平臺,平臺上發生的詐騙、丟車、盜賣等案件對于車主造成的損失,應該由犯罪嫌疑人負責賠償,通過公安機關執法或者法院判決執行,而平臺會給予對車主出于人道主義的“補償”,或是通過協議“主動替租客賠償車主損失”,而這些補償顯然無法滿足車主的訴求。
實際上,當車輛在P2P平臺丟失、詐騙抵押、被從事非法用途等,車主很難向平臺追責。互聯網律師趙占領在接受采訪時表示,P2P租車平臺作為信息發布平臺,與58同城、趕集網等分類信息網站類似,均屬于信息發布平臺,目前現行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信息平臺需要對用戶承擔的責任。
張韜律師認為,在車輛租賃過程中出現問題,承租方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首先應當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但網絡平臺存在過錯時也應承擔法律責任。如網絡平臺未盡到合理審查義務,導致車輛被騙、被抵押等情況;網絡平臺明知會員存違法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網絡平臺存在故障錯誤、安全性問題導致用戶受損;對外公開承諾“提供保障、無風險”時,也應該按其承諾承擔責任。
失車追回周期長 尋回后賠償仍是問題
據警方通報的已偵破案件中,“槍手”在租車成功后,會與犯罪團伙指定的“收車人”簽訂假欠款協議和抵押協議,將租來的車輛倒賣給“收車人”,“收車人”與下家簽訂類似的假欠款協議和抵押協議,在短時間內將詐騙的機動車多次倒賣,這給車輛丟失后警方與平臺風控人員尋回車輛帶來困難。
被租客詐騙丟失的車輛大多被非法抵押,有部分車主反映,他們獲知車輛丟失正是接到了抵押公司的電話,而拿回自己的車需要向其支付幾萬到十幾萬不等的費用。再找到車輛之后,車主希望平臺可以采取措施甚至是出錢贖回車輛,而平臺認為車輛是非法抵押,希望通過與警方合作,以法律手段取回車輛。
此前媒體報道中,在寶駕租車丟失車輛的車主張女士發現自己的車輛在河北廊坊的一家抵押車行,車行拿著車輛抵押合同說車是6萬元買的,想要回車要張女士拿6萬元來換。張女士隨即向北京及霸州警方報警,但由于當時的租客下落不明,警方表示案件還在調查,不能扣車。
類似的情況發生在PP租車丟失車輛的羅先生身上,在通過抵押公司電話得知自己的車輛被非法抵押后,聯系了PP租車公司。PP租車風控根據GPS信號在山東壽光找到羅先生的車,但當時并沒有把車開回來,之后這輛車就渺無音訊半年多。
還算幸運的是,羅先生的車在半年之后被PP租車找回。當羅先生把車輛開回去4S店檢測時發現車輛半年2萬多公里無保養,車子折損嚴重,座椅爆裂,車內ETC 丟失,內飾和田玉掛件及佛像全部丟失,4S店給出估價是27萬。根據羅先生此前與PP租車簽署的協議,一年后找不到車子,車輛按照新車折舊后的價格補償 37萬,對于車輛丟失期間的折損,PP方面回復稱,車已交還羅先生,折損不做任何賠償。
目前,另一位PP租車車主陳先生的車已經丟失1個多月仍未找回,租客王奎也處于失聯狀態。PP租車方面向媒體表示,PP租車的風控人員正在努力幫助陳先生找回車輛,具體細節不方面透露,有新的進展時會與警方合作追回失車。車主陳先生現在需要面對的是追回失車期間焦急而漫長的等待和尚無法令他們滿意的賠償。
結語
P2P租車平臺宣傳的零風險、個人征信、高額保險理賠等背后的事實是,P2P租車平臺并不能完全保障平臺的車輛。
盡管多家P2P租車平臺負責人曾表示,丟車是租車行業由來以久的問題,并非只是P2P平臺的問題,而P2P平臺在風控等方面做的要比傳統租車行業更好。
但P2P租車作為一種共享經濟模式,與傳統租車平臺相比無需自建車隊、資產更輕,但是相應的,丟車風險也轉嫁給了平臺上的私家車主,對于平臺來說丟失、被盜賣的車輛占全平臺“極小”的概率,對于車主來說卻是自己唯一的愛車。
目前,P2P租車風控系統仍需加強,相關法律對于平臺責任的界定仍需完善。更為重要的是,車主在平臺出租自己的愛車時,除了知道自己能夠獲得收益、平臺有很多保障外,還應被明確告知他需要承擔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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