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推廣發展勢在必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至關重要。吳江近日出臺《蘇州市吳江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實施意見》,將以新能源汽車推廣計劃進度與充電樁數量1:1.1的比例建設自用、專用、公用等不同類型充電設施,并明確采用政府授權建設、用戶委托代建、自建自用等建設方式。
根據《意見》,吳江區將按照區新能源汽車推廣計劃進度與充電樁數量1:1.1的比例建設充電樁。不同類型的停車場明確了各自相關的建設比例,如在現有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停車場,原則上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充電設施;規模達到100個以上(含100個)車位的永久商業性停車場,原則上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充電設施;自《意見》印發執行之日起,新建小區和公用大型停車場按照10%的比例規劃和建設充電設施;新能源汽車銷售4S店或經銷商,按照銷售新能源汽車數量為用戶配建充電樁。
據了解,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初期,設施建設將以公交車、出租車、公務車、專用車充電設施建設為突破口,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形成充電設施服務網絡,實現全面輻射。同時,按照公用充電樁、自用充電樁為主導的能源供給模式,采用集中充電與分散充電、快充與慢充、固定與移動相結合的方式建設充電設施。
充電設施的類別上,吳江區主要將建設自用、專用、公用等充電設施。自用充電樁是指專為某個私人用戶車輛提供充電服務的充電樁,原則為交流慢充樁;專用充電樁是指專為公共服務車輛或單位車輛提供充電服務的充電樁,原則為快充樁;公用充電樁是指服務于社會電動車輛、可以收取充電服務費的充電樁,當以快充樁為主。
此外,《意見》還明確將采用政府授權建設、用戶委托代建、自建自用等方式開展充電設施建設。政府授權建設指的是由特許經營公司出資建設充電設施,為用戶提供公用、自用和專用充電服務,并按規定向用戶收取電費和服務費的建設模式;用戶委托代建方式是由新能源汽車用戶出資,委托有建設資質的充電設施建設公司代建充電設施,為用戶提供自用或專用充電服務;自建自用方式是由新能源汽車用戶出資建設,或者由該新能源汽車的生產企業或其委托的機構(4S店)負責建設、管理和維護,為自身提供充電服務的充電設施建設模式。更多最新數據分析、市場分析報告、市場調研、行業分析,請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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