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與司機重啟談判 希望能(neng)避開高額(e)訴訟(song)費

北京時間9月12日早(zao)間消(xiao)息,在專車司(si)機究竟是雇(gu)員還是獨立承包商這個問題上,Uber似乎并(bing)不準備放棄與司(si)機的進一步談判。
在(zai)美國聯(lian)(lian)邦法官3周前駁(bo)回(hui)他們就(jiu)此達成的(de)1億美元和解方案(an)后,雙(shuang)(shuang)方對美國聯(lian)(lian)邦上(shang)訴(su)法院稱,他們已經重啟談判。根據雙(shuang)(shuang)方上(shang)周日發(fa)布的(de)聯(lian)(lian)合(he)聲明(ming),他們希望能夠(gou)將上(shang)訴(su)推遲60天,以便(bian)達成新(xin)的(de)補償協議。
聲明(ming)稱:“盡管地區法院駁回了雙方(fang)之前通過談(tan)判達成的和解(jie)協議,但(dan)我們仍將繼續展(zhan)開真誠的溝通,以便(bian)就(jiu)這些(xie)訴訟尋找潛在解(jie)決方(fang)案。”最初的和解(jie)協議希望能夠(gou)避開索賠金額高達數十億美(mei)元(yuan)的訴訟。
上(shang)訴法(fa)院之前透露,他們有(you)可能駁回(hui)關鍵(jian)的事先裁(cai)決,認為司(si)機不必(bi)非要獲得員工身份。因此(ci)Uber原本可以不必(bi)與(yu)司(si)機展開進(jin)一步談判,但該(gai)公司(si)在聲明中明確表(biao)示,目(mu)前還不準備放棄談判。
雖然承認了(le)該案(an)(an)進入庭(ting)審階段(duan)可能給(gei)司(si)機和Uber帶(dai)來的(de)風險(xian),但(dan)美(mei)國地區法院(yuan)法官(guan)愛(ai)德(de)華(hua)·陳(Edward Chen)還(huan)是在8月18日認定,這份和解協(xie)議有失公平,部分原因在于該協(xie)議遠低于該案(an)(an)的(de)潛(qian)在索賠額。他(ta)也不認為改變Uber的(de)政策會大幅提升(sheng)司(si)機的(de)收入。
作為(wei)僅次(ci)于Uber的(de)(de)美國(guo)第二大專車(che)公司,Lyft在6月(yue)(yue)23日(ri)與其司機達成(cheng)了2700萬美元(yuan)(yuan)和(he)(he)解(jie)協(xie)議,繼續將司機歸為(wei)獨立(li)承(cheng)包(bao)商。美國(guo)地(di)區(qu)法院法官文斯·查布里亞(Vince Chhabria)今年4月(yue)(yue)否決了之前達成(cheng)的(de)(de)1250萬美元(yuan)(yuan)和(he)(he)解(jie)協(xie)議,原因是(shi)該協(xie)議沒有(you)計算Lyft的(de)(de)快速增(zeng)長,因此(ci)對(dui)司機構成(cheng)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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