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絨大衣干洗后竟變成“舊貨”;中介包辦購房貸款,貸款沒辦下來,中介費卻說啥不退;在大型超市買的貼有“著名商標”的保鮮盒竟然是假冒的;在農家院點倆菜,竟被坑650元……昨天,遼寧省工商局12315中心公布了2013年四季度全省工商12315維權案例。
農家院里吃頓飯要了635元
案例:沈陽一游客中午在本溪滿族自治縣某農家特色風味飯店就餐。商家看到是外地游客,有意不出示菜單,也沒明碼標價。消費者以點主食吃飽為主,飯后結賬時卻發現共消費了635元,其中一道炸飛龍只有兩只就要了250元。消費者認定該飯店有欺詐行為,尋求12315幫助解決。經調解,商家為消費者退回全部餐款。
12315點評:本溪縣旅游經濟發展形勢良好,為了打造旅游品牌,周邊餐飲住宿等配套服務必須提高水平,服務業者也應該嚴格自律,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證消費公平合法進行,營造良好的消費旅游環境。
大超市保鮮盒“以次充好”
案例:丹東市消費者陳某,在某大型超市選購保鮮盒時,看中了外包裝上標有“著名商標”的某品牌保鮮盒,購買后才知道,原來該品牌的保鮮盒根本不屬于著名商標范圍內的商品。消費者尋求12315幫助維權。經調解,超市退還陳某15.8元貨款,并賠償15.8元。
12315點評:該案涉案商品雖然只是一個15.8元的保鮮盒,但是陳某的維權意識值得鼓勵。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無論商品價值多少,消費維權部門都會依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飯店沒告知就收8元餐位費
案例:2013年10月,沈陽市消費者文先生和朋友在沈陽奧體中心附近的一家飯店就餐,結賬時發現賬單上每人被收了8元錢的餐位費,因為在就餐之前飯店沒有任何人告知要收餐位費,而且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也沒有明示,消費者遂與飯店方理論。經調解,經營者愿意退回消費者每人餐位費8元。
12315點評:本案中,依據《消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該飯店這種行為明顯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則。這種情況,商家應該要提前告知消費者,不能有隱瞞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存在。如果飯店收取餐位費,有責任在飯店顯著位置或消費者就餐前提醒消費者盡到告知義務,讓消費者有自主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8元錢的餐位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