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省級綜合性投融資平臺(如廈門國際銀行、海峽產業投資基金和省級創投基金等),由政府對具有公共福利意義的、較高行業外溢特征的技術進行風險投資,特別是可以考慮適當增加對高風險種子期的研發活動的投資。
對于傳統重點產業,一方面要完善財稅支持政策,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打造自主品牌、重組兼并及產業轉移,以增強其核心競爭力,并向結構合理化、產品品牌化方向發展;另一方面,通過財稅激勵,引導與鼓勵傳統重點產業加快對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等的研發與應用的步伐,以促使其向產業、產品、技術高端化方向發展。
1.通過加大科技直接投入及提供稅收優惠,促進企業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一是直接加大政府對科技投入力度。首先,提高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強度指標,使這項指標與全國平均水平持平,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增長目標,使其在較短的時間內至少超過2%的水平。其次,直接加大科技三項費用的預算安排數額,使其增長速度快于整個財政支出的增長速度。第三,借鑒發達國家注重基礎研究的做法,加大對政府部門所屬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研究機構的經費投入,以夯實福建省的基礎研究基礎。
二是完善稅收激勵手段,引導企業科技投入。現行的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稅收政策有許多不足:如稅收優惠偏向高新技術產業,可享受稅收優惠的主要是被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主體,而非企業的高科技產品,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傳統產業研發投入的積極性;又如優惠方式以降低稅率、減半征收、免稅期、虧損結轉等直接稅收優惠方式為主,側重于事后優惠,這不利于企業降低科技創新的風險。因此,國家稅收激勵政策至少要作兩個調整:將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調整為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優惠,使傳統產業從事自主創新研發也能享受到稅收政策激勵。將直接優惠方式為主調整為間接優惠方式為主,使企業能通過加速折舊、投資抵免、費用扣除、提取技術開發準備金等政策,將事后優惠提前為事前優惠,從而鼓勵重點傳統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
三是實行政府風險投資。借助省級綜合性投融資平臺(如廈門國際銀行、海峽產業投資基金和省級創投基金等),由政府對具有公共福利意義的、較高行業外溢特征的技術進行風險投資,特別是可以考慮適當增加對高風險種子期的研發活動的投資。通過建立健全完善的政府風險資本進入和退出機制、風險擔保和運營管理制度,逐步實現政府主導型風險投資轉為政府激勵型風險投資,從而形成良性發展的風險投資機制,并帶動更多的民間資金投入。
2.充分利用財政獎勵、補貼效應,促進企業全力打造自主品牌
一是借鑒廣東做法,省財政通過補貼方式支持企業積極開展境內外商標注冊;還可參考江蘇做法,對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稱號的企業,其品牌產品銷售收入超過行業平均增長10個百分點以上的給予分檔獎勵,以鼓勵名牌企業迅速占領市場。
二是在政府采購和建設項目招標采購以及地區企業生產配套采購中,優先采購本省名優地產品,實現產業鏈上下游對接,并有重點地推進各重點產業的品牌培育、發展與保護。
3.發揮財政政策功能,積極推進產業兼并重組
一是建立落后產能退出激勵機制,中央和地方財政對提前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給予適當補貼;圍繞重點產業結構調整重點,以骨干企業為龍頭推進出資企業的改制重組,進一步提高重點產業集中度,形成有核心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如在鋼鐵產業,可將技改貼息資金的使用與鼓勵鋼鐵企業重組結合起來,結合職工安置補助等方式,對實施重組的企業并具有明確技術升級方向的技改項目適當予以傾斜。
二是通過財政貼息、信貸獎勵補助等方式,激勵商業銀行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加大對企業兼并重組的信貸支持力度。建議有條件的閩東南沿海地市可以設立企業兼并重組專項資金,支持本地區企業兼并重組,財政資金投入優先支持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確定的企業兼并重組,同時對重組企業的職工安置、資產劃轉、債務合并和處置、財稅利益分配以及技術創新、技術改造等給予優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