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面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條件日益成熟。2012年我省GDP首次突破5萬億大關,人均GDP水平歷史性跨上“萬美元”新臺階,江蘇正處于上中等收入地區向富裕地區邁進的重要階段。根據國際經驗,這一階段保險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的潛力和空間很大。在現有試點經驗不斷豐富以及政策條件的日漸完善情況下,保險業推進環污險的發展空間非常廣闊。保險業應當把握好機遇,應對好挑戰,努力推動環污險不斷向前發展,為江蘇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做出更大貢獻。
十八大明確提出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布局,努力建設美麗中國。作為全國GDP總量第二的經濟大省,江蘇的發展正面臨生態環境的瓶頸制約,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向前推進,資源環境問題正成為江蘇站在生態文明建設新起跑線上必須跨越的一道坎。改善生態需要有堅強的制度保障。今年7月中旬,江蘇省委、省政府出臺文件,并發布了全國第一個省級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為書寫好“美麗中國”江蘇畫卷做出頂層設計,相關意見中明確提到要強化經濟政策導向,對高環境風險企業實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
從2008年試點算起,我省環責險試點工作已經歷了5個年頭,回顧這幾年,我們可以看到環污險試點推進取得了積極進展,但與市場需求仍存有不小差距,保險的社會管理職能發揮得尚不充分。今年1月,環保部與中國保監會聯合出臺關于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的意見,將環污險的發展推入一個新的階段。保險業應該牢牢把握有利時機,認真分析和推動解決當前環污險發展面臨的問題,促使這一“綠色保險”為護航“美麗江蘇夢”發揮應有作用。
施展“無形之手”,環污險繪寫生態江蘇藍圖
加快發展環責險,通過市場化手段抑制高污染行業擴張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倒逼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從高能耗高污染轉向低能耗低污染,有助于推動實現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近日,保監會出臺的保險業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再次印證這一點,意見提出要創新產品服務,協助政府和企業化解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經濟社會矛盾。
以往很多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本應由企業承擔的責任,最終卻形成了“企業污染,公眾受損,政府買單”的怪圈。開展環責險,通過市場化手段,強化事前風險防范,可以減少污染事故發生;使受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補償,可以預防和化解群體性事件;還可以改變以往單純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的模式,有助于政府管理職能轉變,提升政府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中的能力,同時也發揮了保險參與社會管理的功能。
從國際經驗來看,美國、德國、俄羅斯等國都把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列為強制保險,作為環境保護體系的一項長期制度安排。美國50個州中已經有45個州出臺了相應的危險廢物責任保險制度的規定,實施強制保險制度。
“量身定做”,合力打造環污險的江蘇藍本
江蘇在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試點中走在了全國前列,為環污險推廣作出有益探索。
江蘇在全國率先推動環污險試點,這背后是相關部門形成合力、共同推動的結果。江蘇保監局與省金融辦、省環保廳等部門成立聯席機制,共同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對環污險的推動形成了有力支撐。截至2012年底,江蘇環污險投保企業占全國70%以上,其中僅無錫就占據全國投保企業半數以上。此外,南京從2012年6月正式開展環污險試點工作,盡管起步較晚,但推進速度也相當可觀,截至到今年6月,累計參保企業已經達到140多家。目前,全省已實現十三個地級市試點全覆蓋,成為國內試點覆蓋最全面的省份。
江蘇能夠在全國率先推動試點工作,得益于省金融辦、省環保廳與保監局等政府部門成立聯席機制,共同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推動環污險試點的政策文件。
由于環污險產品專業性很強,不同企業對投保產品有不同的需求,如何讓環污險能有效推開,這就需要根據市場需求來“量身定做”。我們在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方面,通過對全省各地、各行業的環境污染風險狀況進行深入調研,研究和細分各地、各行業環境污染風險的基本特征,因地制宜地開發了一系列保險產品和保險方案。2008年以來,江蘇分別以推進內河船舶污染責任保險和污染高危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兩條線,通過產品創新、機制探索,在推進試點工作上取得了積極成效。截至目前,全省累計承保內河油船、化學品船7000多艘次,共計承保各類污染高危企業5200多家次,提供環境污染風險保障高達260多億元。
試點工作的推進也離不開先行地區的典型經驗,由點及面地帶動,江蘇的環污險試點從無錫、蘇州等蘇南發達地區開始,形成了有效推進模式和風險防范經驗后全省全面推行。目前,南京試點的環污險除了采用共保體參保的模式,還針對南京本地企業的特點進行機制創新,增加8個附加險以擴充保險范圍,并開通了20萬以下理賠案件的快速通道等等,為投保企業提供優質服務。無錫試點則是形成了有效的風險評估、排查與整改機制,由保險公司聘請建立風險評估專家組,對環保部門確定的相關企業開展環境污染風險動態評估,出具風險評定報告,分別作為環保部門對企業進行管理和考核的依據以及保險公司測算費率的依據。近三年來,專家組先后深入企業現場為全市1200多家企業提供了風險評估服務,幫助企業排查出較大環境污染安全隱患200多個,提出重要整改建議和意見500多件,對企業及時發現和化解環境污染風險起到了積極作用,提升了企業的風險管理和防范能力,得到政府的認可和支持。
全面覆蓋,環污險推進亟待制度破冰
我省環污險的試點工作開展已有五年,這幾年的實踐為環污險的推廣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亟待解決。
目前,我省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深度還相當有限,2012年全省投保企業僅2305家次,據不完全統計,在可保的化工、危化品、重金屬等相關企業中投保覆蓋面不足10%,環污險助力全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集約效應還沒能有效體現。這其中存在著社會認識不足的問題。相關企業的環境污染風險防范意識還比較薄弱,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心存僥幸,投保積極性不高,甚至一些小微企業認為如發生環污事件企業就關門大吉,不愿投保。部分相關部門對環責險的工作認識也不到位、重視不足、推動力度不夠、工作抓手不足。對此,在加大宣傳力度同時,應建立和完善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對污染企業形成真正的環保責任約束力,要進一步推動保險機制與環評工作、排污費收取、“綠色信貸”等配套政策形成合力,通過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企業積極參保。
在風險防范的領域中,事前預防才是保險的核心。當前,行業環境風險評估準則和污染損害認定、賠償標準缺位,在對污染企業的風險評估與風險防范上投入不足,相關服務還處于簡單粗放的階段,不能適應企業污染風險防范需求。環境污染風險發生往往損失巨大、涉及面廣、專業性強,保險機構應當積極探索建立環境風險評估與風險預防體系,要進一步加強環境風險與損失評估、責任認定、巨災風險保障等配套機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此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和推動一個非常重要的基礎就是法律。從長遠看,強制保險方式是發展趨勢,印度和德國就是這種趨勢的代表。目前,環污險推廣的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夠完善。建議在國家層面,盡快制定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法規,并在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完善過程中,增加有關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法則,建立高污染風險企業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同時建議我省可根據具體條件,率先開展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地方立法工作,出臺適合江蘇地區特色的強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法規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