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經驗表明,地鐵上蓋物業宜開發商業中心和辦公樓,稍遠點的范圍宜開發高密度的住宅物業,可以高效利用土地資源,再遠點的范圍,用于開發低密度、高價格居住區,這里的住戶交通方式主要為自駕車,不依賴于公共交通,而是追求居住環境和生活品質。開發商應遵循上述規律,對項目合理定位,迎合細分市場。
隨著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的頒布實施以及地鐵三期工程的即將建設,日趨完善的深圳網絡化地鐵系統將極大地改變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環境,地鐵站點周圍土地、地鐵上蓋物業以及地鐵沿線的房地產等將得到有效開發和利用,房地產業將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一是開發商要緊跟深圳城市軌道交通規劃發展的步伐,把握地鐵網絡化的精髓,提前在城市副中心和戰略重點區域布局。未來五年前海中心、光明新城、龍華中心、龍崗中心等區域的投資環境將逐步得到改善,房地產市場潛力巨大。
二是開發商要以高強度模式開發地鐵周邊房地產,集約化利用稀缺性土地資源。政府方面要重視地鐵沿線土地、地鐵上蓋物業的復合利用,通過支持較高的容積率而達到較高的低價,實現土地開發與經濟效益的雙贏。研究表明,地鐵建設對周邊房地產的明顯影響范圍大約是0.5—0.6KM半徑內的區域,超過這個范圍,影響將減弱。
三是加強地鐵沿線物業配套設施的開發。對于地鐵影響力較強的光明、龍崗、龍華、寶安等原關外區域,開發相對不成熟,大多為新建居住區,缺乏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服務設施,例如超市、商店、餐飲業等,開發商應樹立“以商業開發帶動住宅開發”的理念,提前規劃適當的商業,以提升樓盤品質,打造成熟社區。
四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地鐵沿線物業的開發。一般來說,地鐵對離市區較遠、價格較低的房地產項目影響較大,對商業項目和辦公樓影響最大;對離市區近、公共交通很便利的房地產項目,特別是老城區,影響較小。因此,國內外經驗表明,地鐵上蓋物業宜開發商業中心和辦公樓,稍遠點的范圍宜開發高密度的住宅物業,可以高效利用土地資源,再遠點的范圍,用于開發低密度、高價格居住區,這里的住戶交通方式主要為自駕車,不依賴于公共交通,而是追求居住環境和生活品質。開發商應遵循上述規律,對項目合理定位,迎合細分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