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發展思想,先后制定了《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農業野生植物保護辦法》等,以及在海域使用開發和海洋應急管理制度建設方面都有相應的政策和法規,初步形成了海洋法律框架體系,構建了海洋綜合管理的制度框架,實現了管海用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海洋政策是國家機關、政黨及其他政治團體維護國家海洋利益和實現海洋事業發展的行動準則和規范,是一系列有關海洋事業的戰略原則、法令、措施、辦法、方法和條例的總稱。近年來,廣東省委、省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開始注重海洋經濟發展的具體發展政策,主要體現在各級政府的海洋經濟發展規劃中。
2001年6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海洋產業“十五”計劃》(粵府辦〔2001〕48號)。2007年6月批準實施的《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一五”規劃》是廣東海洋領域內第一部系統的產業發展大綱,對“十一五”期間廣東海洋產業的發展做出了詳細的戰略部署和指導政策。在《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一五”規劃》的指導下,各沿海市區也制定并頒布了各種發展規劃。
廣東在海洋事業發展過程中一直非常重視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的制定和建設,針對海洋發展所涉及的每個方面均制定了海洋政策文件及相關法規條文,如在發展海洋漁業養殖和漁業捕撈業方面,廣東先后制定頒布了《廣東省漁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無公害水產品產地管理辦法》、《廣東省人工魚礁管理規定》等,在海洋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方面,根據國家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發展思想,先后制定了《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農業野生植物保護辦法》等,以及在海域使用開發和海洋應急管理制度建設方面都有相應的政策和法規,初步形成了海洋法律框架體系,構建了海洋綜合管理的制度框架,實現了管海用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