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來,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不斷收緊,銀行可用的信貸額度越來越緊張,供需失衡也導致了銀行貸款實際利率的大幅上升。對于一些競爭力不強又面臨原材料成本上升、勞動力價格上升壓力的企業來說,無疑進一步增加了經營風險。
1.經營管理水平較低。一是東莞地區的中小企業,大都是粗放型的加工企業,制度不規范,企業管理水平較低,沒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機制,其關鍵管理人員往往由家族人員擔任,較少建立職業經理人管理機制。據統計,僅有69.6%的企業總經理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高達75.1%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由投資者(49.6%)或者董事會成員推薦家族成員(25.5%)兼任,通過市場形式招聘職業經理人的企業比例不足20%。東莞市很多中小企業并沒有真正建立起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制度,市場化和規范化程度還遠遠不夠,公司治理結構落后。二是財務信息不透明,中小企業一般存在財務報表不真實,不健全,銀行很難根據企業提供的公開報表對企業進行準確的風險判斷,以致銀行做調查時,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進行審查,增加了貸款的風險。三是東莞一些中小企業資金流向不清晰,增加了銀行的監控成本。四是部分企業信用體系極不完善,在交易和融資關系中不講信用,對銀行有意拖欠貸款,甚至有意逃避銀行債務。銀行不得不加強信貸管理,提高放貸條件。因此,銀行也會從貸款成本及風險考慮,極不情愿做中小企業貸款。
2.銀行貸款條件高。金融危機發生后,各家銀行風險意識普遍增強,貸款更加慎重,信貸管理力度有所加大,在當今信息不對稱及道德風險較高的情況下,銀行采取提高信用標準,設置門檻來降低風險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這恰恰也是小企業融資的最大障礙。東莞的中小企業可以用作貸款抵押的資產很少。目前,被銀行認可的最多就是土地、房產、設備等產權明晰的固定資產,這個特性嚴重制約了中小企業的貸款能力。東莞的中小企業,所辦理的廠房很多都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子,集體土地蓋的廠房,一般也比較難甚至不能辦理房產證。銀行無法取得有效的抵押,為降低信貸風險,銀行自然不會輕易向中小企業放貸。
3.缺乏擔保抵押物。中小企業可供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并且擔保抵押的評估手續繁瑣,收費昂貴,企業普遍難以承受。此外,中小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或單位,進行企業之間聯保互保。缺乏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各種擔保抵押物的評估驗證在企業融資貸款中矛盾突出,許多企業由于擔保抵押不能達到銀行內部的放貸要求而造成貸款難。在東莞,由于特殊的歷史和地域原因,大部分中小企業租用廠房開展經營,自建的廠房及占用的土地也基本屬于與村鎮集體所有權人簽署長期租賃協議的性質,不符合土地管理辦法規定,無法辦理產權證,當然也無法進行有效的抵押登記手續。而企業的機器設備、存貨等有形資產則大多存在價值低、品種多、難于監控等特點,銀行很難以此為質押對企業發放貸款。在獲得貸款的調查企業中,有61.5%的企業獲得貸款的抵押物都是房產和地產,除了房地產抵押,銀行幾乎不認可其他任何抵押形式,沒有房地產抵押,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幾率較低。
4.融資成本過高。《2011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調研報告》指出,2008年金融危機時期,企業一般商業貸款的融資成本為5.31%(基準利率),而目前企業一般商業貸款的融資成本為7.22%,同比增加18.73%,民間借款的融資成本為16.74%,同比增加13.35%。而且中小企業貸款手續繁瑣,銀行信貸的經營環節(包括客戶調查、資信評估、貸款發放、貸后監督)一個都不能減少,普遍需要2~3個月時間,許多中小企業難以承受。
5.民間借貸困難。民間借貸的利率一般都高于同期銀行利息的4倍,有的甚至高達10倍以上,這樣導致了中小企業的負擔及風險的增加。2010年以來,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不斷收緊,銀行可用的信貸額度越來越緊張,供需失衡也導致了銀行貸款實際利率的大幅上升。對于一些競爭力不強又面臨原材料成本上升、勞動力價格上升壓力的企業來說,無疑進一步增加了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