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的意思是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增值稅就是對于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例如,一個100元的產品,生產者銷售時已經繳納了相應的稅金,經營者再次銷售時賣出150元,那么之前那100元相應的稅金可以抵減,只需要對增值的50元計算繳納相應的稅金。
據悉,我市“營改增”試點涉及“1+7”個行業,“1”指的是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而“7”指的是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制作播映發行服務。
“營改增”試點后,將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交通運輸業適用11%的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適用6%的稅率,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的稅率。
4月,市地稅局對全市涉及“營改增”的納稅人情況進行摸底測算。據初步統計,2012年度桂林市營業稅納稅人中涉及“營改增”的辦證戶有3150戶,占全部登記戶的93.3%,其中交通運輸業838戶,部分現代服務業2312戶。涉及“營改增”的“1+7”個行業2012年度繳納營業稅2.44億元(其中辦證戶部分繳納營業稅1.47億元),占全市地稅收入的3.24%。
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