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區的旅游開發沒有充分利用當地的優勢資源,開發層次低,旅游產品缺乏地方特色,有的地方雖擁有質量較高的旅游資源,但資源的開發粗制濫造,景點分布欠合理,難以形成強有力的吸引點。
民族地區擁有豐富和獨特的旅游資源,旅游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發展,旅游服務設施有了較大的改善。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首先,旅游業的發展得到了各級政府的重視;其次,全民大辦旅游推動了旅游業的發展;最后,擁有獨特的黎苗文化。但近二十年的發展并沒有使民族地區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滯后已經成為制約海南旅游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1.各自為戰,缺乏科學的總體規劃和管理。民族地區各地只考慮對本地的旅游發展進行管理,各地之間旅游管理機構缺乏必要的溝通與協作,各自進行封閉性規劃,致使有限的資源沒有得到有效的整合配置,資源利用率低。沒有充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
2.沒有充分發揮資源優勢,旅游產品特色不鮮明。民族地區的旅游開發沒有充分利用當地的優勢資源,開發層次低,旅游產品缺乏地方特色,有的地方雖擁有質量較高的旅游資源,但資源的開發粗制濫造,景點分布欠合理,難以形成強有力的吸引點。
3.旅游投資缺乏實質性的優惠政策,難以對投資者產生吸引力。歷屆海南省政府都強調發展民族地區旅游,可是針對投資民族地區的優惠政策卻非常少。沒有實質性的優惠政策,難以對投資者產生吸引力。由于缺乏資金,一些優質的旅游資源沒有得到開發利用。例如,保亭的仙安石林和千龍洞、白沙的紅坎瀑布和南開的石壁等。
4.旅游資源開發缺乏當地居民的參與,忽視當地居民的利益。旅游資源的開發由于沒有考慮到社區居民的參與,沒能使當地居民從資源開發中受益。因此,旅游開發沒有獲得社區居民的認可和支持,偷盜、破壞景觀的現象時有發生。
5.政府主導作用發揮不充分。旅游作為綜合性產業,需要各行各業配合與協調。尤其在旅游業發展初期,開發旅游景點、改善目的地公共基礎設施、興建旅游基礎設施等需要大量資金,更需要政府的示范和引導。而各級政府在旅游開發中的主導作用并不明顯。
6.旅游資源的開發缺乏必要的保護。旅游資源的開發有利于地區經濟的發展,但是資源的開發也會帶來一些負面的影響,民族地區由于缺乏可持續發展的規劃和監督管理。致使一些企業采取短期化行為,在旅游資源開發中沒有遵循生物工程與景觀相協調原則。從而導致了當地植被遭到破壞,河流遭受污染。嚴重影響了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