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高新技術企業從事技術研發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除了抵扣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外,海南省還需要更多的優惠政策以適應高新技術企業研發和自主創新對資金的需求。
在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過程中,各地區因條件、基礎和發展需要的不同,都在制定適合自己發展模式的高新技術產業政策[10]。后發地區的經濟基礎薄弱,往往存在財政支出不足、產業配套不齊全、高層次人才缺乏以及教育不發達等普遍問題,這些條件約束導致后發地區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制定難度很大。然而,后發地區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存在的不足,一方面與地區的資源約束直接相關,另一方面卻來源于政策設計在扶持對象、環節和方法上出現的偏失。以海南省為例,對海南省高新技術產業政策所涉及的具體條例,應從投融資政策、財稅政策和人才政策等方面指出該地區高新技術產業現行政策所存在的不足。
1 高新技術產業投融資政策的不足
(1)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政策對風險投資和擔保貸款等投融資服務機構的扶持不足。風險投資作為一種高風險和高收益相匹配的投資方式,對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支撐作用。目前,海南省主要通過給予風險投資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的方式,來鼓勵風險投資機構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但卻忽略了風險投資機構自身存在的投資風險,因而現有的配套政策尚未制定相應的提取風險補償金等風險補償機制。除風險投資機構外,擔保貸款機構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現有與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相配套的投融資政策,基本沒有涉及與擔保貸款機構相關的優惠條款。
(2)高新技術產業研發創新政策未能充分激發高新技術企業增加研發投入。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創新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和技術,這就決定了其研發創新投入除依靠政府的大力扶持外,還需要企業自身不斷增加研發投入。目前,海南省高新技術產業關于促進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提高技術創新水平的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采取研發費用計入成本或管理費用以抵扣企業所得稅的方式,鼓勵企業增大研發投入,支持方式相對單一。因為高新技術企業從事技術研發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除了抵扣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外,海南省還需要更多的優惠政策以適應高新技術企業研發和自主創新對資金的需求。
2 高新技術產業財稅政策的不足
(1)稅收優惠對產業化之外的其它階段以及配套產業扶持不足。政府通過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減輕高新技術企業稅收負擔,以便使企業投入更多的資金用于技術研發創新,提升高新技術企業的自主創新水平和研發能力。但是,目前海南省高新技術產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針對科技成果產業化階段,在高新技術企業實現收益后,對其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減免優惠,而對企業研發創新環節,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非常少,從而難以有效地激發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研發創新的潛能。另外,現有稅收優惠對象主要集中在軟件、電子信息產業和生物醫藥產業,對其它相關產業,尤其是配套產業的支持不足,因此未能發揮稅收優惠政策對整個高新技術產業的扶持作用。
(2)土地優惠政策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引導作用有待加強。政府通過在土地價格和用地指標等方面給予高新技術企業支持的方式,吸引其在某一地區實現產業集聚,促進其在信息和技術等方面的溝通和交流。但是,海南省高新技術產業土地優惠政策往往優先批復高新技術企業或高新技術項目用地,有關高新技術項目可享受較低土地價格的內容雖有提及,但在如何制定和執行土地方面,內容卻不明確,因而對促進高新技術企業和配套產業的集聚發展作用非常有限。
3 高新技術產業人才政策的不足
(1)高新技術產業人才引進優惠政策和激勵機制吸引力不足。人才作為知識和技術的掌控主體,對于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海南省高新技術產業人才引進政策主要集中在住房、配偶就業和子女上學,以及為高新技術人才提供創業資金支持等方面。海南省屬于經濟社會發展不發達地區,生活環境和發展空間都遜于北京、上海及廣東的許多較發達的市縣,但是許多優惠政策卻未能優越于這些地區的人才引進政策。此外,海南省現有的高新技術產業人才激勵機制單一,許多政策集中體現在引進時的一次性優惠,缺乏長期持續的激勵機制。因此,與其它地區相比,海南省的人才引進政策對高新技術人才仍然缺乏足夠的吸引力。
(2)過分倚重人才引進,未能形成良好的人才培訓機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日新月異,這對于高新技術產業人才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研發水平有著非常高的要求,需要通過對其定期開展相關領域前沿知識的技術培訓,才能保證相關人員有能力應對技術變化帶來的沖擊,保持高新技術企業的競爭力。但是,目前海南省高新技術產業人才培訓政策存在重引進、輕培訓的傾向,不注重對高新技術人才的教育和培養。因此,需要制定和實施高新技術人才定期培訓計劃,建立良好的高新技術人才培訓機制,以保證高新技術人才具備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
4 高新技術產業產學研合作政策的不足
產學研合作政策內容不明確,對高新技術企業、高等院校與科研院所如何開展產學研合作缺乏有效的引導。產學研合作是實現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重要途徑,是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培養高新技術人才的有效途徑。但是,目前海南省高新技術產業產學研合作政策僅提倡高新技術企業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各類合作活動,而對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如何開展合作的具體內容并未涉及,也未提及在企業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間以何種方式、何種途徑開展產學研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