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金融機構在持續經營的基礎上利用外包服務提供商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以達到集中資源于核心業務、降低運營成本、獲得內部所不具備的外部資源、縮短新服務或產品推向市場的時間等目的。外包內容主要存在于兩大領域:IT金融信息技術外包及業務流程外包(BPO),前者是指金融企業以長期合同的方式委托信息技術服務商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應用軟件開發與服務、嵌入式軟件開發與服務,以及其他相關的信息技術服務等;后者是指將本方商務流程中的部分或全部的非核心流程交由另方操作,通過將客戶的部分或全部管理及運營中流程轉移到服務商,將公司有限的資源從非核心業務中解放出來,集中到核心業務上,從而提高客戶流程自動化的能力。
(一)培養高素質專業人才。外包企業特別是金融服務外包企業對于人才的要求很高,但受到市場規模等因素的影響,待遇普遍不高,對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較低,導致中國金融服務外包領域人才平均離職率相對較高;其次,目前金融軟件行業對于人才的需求呈現金字塔機構,但是其供給的人才機構卻呈現出橄欖形結構,即位于產業上層的高級架構師、設計師和外包顧問以及屬于產業下層的基礎工作人員非常稀缺,而處于中層的系統工程師則相對過剩;最后,高校在培養與行業相關的畢業生時,因受教材更新程度低,教學與實踐脫節和學生實踐機會較少的因素影響,其知識結構和技能難以滿足金融服務外包企業的需求。
服務外包業屬于勞動力密集型產業,它的發展需要英語流利的金融專業人才。尤其是作為調查、分析等職位的業務員,基本上都要求具備碩士以上學位和金融相關專業背景。政府可以制定有關外包服務的優惠政策,由政府牽頭,建立與大學、培訓機構之間的密切聯系,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時效性強的培訓,使學校的理論教育向職業教育延伸。
(二)建立外包商準入評級體系。國內市場中缺乏質量信譽優異的外包服務商,相關監管部門對服務商的設立也沒有規范的資格審查制度,信譽難以保證,無法有效選擇競爭實力強、技術有保障的企業作為業務外包的合作伙伴。
(三)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光谷金融港位于武漢東湖高新區,緊鄰武漢城市中環線,在行政區劃方面完全融入城市之中。它毗鄰城市三環線快速道路,京珠、滬蓉高速也近在咫尺,地理位置優越。充分共享城市人力資源、市政基礎設施。這為武漢成為區域金融服務外包中心創造了條件。在此基礎上,我們應該不斷加強各種基礎設施建設,使其交通、通訊、電力、生活等配套設施齊全、可靠而且成本低廉,保證金融外包企業的全天候運營。
(四)提供政策支持。外包業務目前在武漢只處于萌芽階段,政府應出臺更多的優惠政策讓外包業務享受到稅費減免、財政補貼、進口設備免稅等優惠措施,在批準用地方面提供便利,力使在這些措施鼓勵下,有充足的合格服務供應商和新進入市場的中小企業可供選擇。
(五)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外包會使得金融機構對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產生依賴,如果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不能如期或按質履行合同,則會導致業務中斷,對金融機構的運行和聲譽造成嚴重后果。因此,在選擇進行外包業務時,金融機構要審慎考察服務供應商的資信與其提供的執行方案,并針對服務供應商可能不履行合同或者發生緊急事件的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企業必須備有處理突發故的緊急預案,采取各種措施保障客戶資料和數據的安全。同時,政府應借鑒現有的金融外包服務經驗,全力構建金融服務法律構架,要求企業全面接受相應的國際認證。
(六)防范金融服務外包風險。訂立完善的外包協議并對其執行進行有效監督,要詳細且明確界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以保證外包業務的規范運行;合理選擇服務外包的提供商,對外包機構的經驗、能力、技術、資本、信譽等狀況進行測評,依靠對金融行業的熟悉程度、自身發展的穩定性、已有的類似業績來判斷外包業務能否按約完成;金融機構必須建立良好的控制機制來保證供應商提供合格的服務,并應采取措施來保持這種控制的有效性,確保金融機構控制目標的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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