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進入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中期階段, 加快城鎮化進程是確保未來我國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關鍵措施和有力抓手,是我國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手段。
我國城鎮化發展現狀及特點
從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再到新世紀以來,中國城鎮化經歷了緩慢發展期、加速發展期和快速發展期三個階段,如今的城鎮化表現出多個特點。
城鎮化發展快速穩步上升
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數據顯示,2012年末,中國大陸總人口數135404萬人,城鎮人口71182萬人,城鎮化率達到52.57%。城鎮化總體上有了大幅度提升,由2000年的36.22%上升至2010年的49.95%,再于近兩年突破50%的水平,十二年來共增長了16.35個百分點,年均增長率1.36%,高于1980-1990年間0.68%的增長率和1990-2000年間0.98%的增長率。城鎮化總體處于快速穩步上升階段,預計未來將大體保持每年1%的增長速度。
城鎮化與工業化發展齊頭并舉
城鎮化是工業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工業化通過拉動就業、增加收入、改變土地形態等方式影響城鎮化,兩者具有極強的關聯性。很長一段時間,中國的城鎮化遠遠滯后于工業化。近些年,各大中城市加大工業園區建設,注重產業發展,工業化率與城鎮化率差距在逐漸縮小,最新數據顯示, 2011年全國城鎮化率為51.27%,工業化率為46.8%,二者之差在5%以內,小于1990 年10.3個百分點的差距。
城鎮體系日益完善,布局日趨合理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體系日益完善,初步形成了“655+20000(城市和建制鎮)”的框架體系及遼中、京津冀北、長三角、珠三角四個成熟的城鎮群的格局。從宏觀空間看,我國城鎮空間合理布局的“大分散、小集中”格局正在形成,表現為與我國地理環境資源基本相協調的東密、中散、西稀的總體態勢。從微觀看,城市內部空間,中心城區、近郊區以及遠郊縣的城鎮空間結構層次日益顯現。
人口流動的促進作用增強
伴隨著戶籍制度的改革和農村剩余勞力的大量產生,我國人口遷移呈現出量大面廣的特點,對當前正以較快速度向前推進的城鎮化進程起到了促進作用。從全國情況來看,東部地區特別是東南沿海地區是國內人口流入最多的地區,由于經濟發展較快,吸引了大量外來務工人口,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這些地區的城鎮化,使之成為當前人口城鎮化水平最高和近年來城鎮化進程推進最快的地區。
城鎮建設成效明顯
當前,我國城市建成區面積逐步擴大,住房條件、城市交通、供水、熱電、綠化、環境衛生、電信等基礎設施體系不斷完善,擴大了城鎮人口容量,提高了城鎮現代化水平。2010年我國城市建成區面積達4.1萬平方公里,比 1981 年增加了3.4萬平方公里;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27.1平方米,比 1978年增加了20.4平方米;城市用水普及率達 93.8%,城市燃氣普及率 87.4%,分別比 1981年分別增加了40.1個百分點和 75.8個百分點。
目前城鎮化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城鎮化正處于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由于歷史的、體制的、發展階段的多種原因,城鎮化依然面臨一些問題和矛盾,制約著城鎮化進程的健康發展。
片面注重城市規模擴張
近年來,我國很多地區對城鎮化本質和內涵認識不到位、不全面,重城市自身輕區域協調,重城市建設輕產業拉動,重工業發展輕第三產業,重外延拓展輕內涵提高,重擴大規模輕有效管理和資源保護,重改善形象輕完善功能等問題較普遍。一些地方熱衷于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大拆大建,把城鎮的公共設施投入用于行政辦公中心等形象工程,重視政績效應和視覺效果,忽視城鎮居民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基本就業及社會保障需求。城鎮面貌短期內改觀,然而體制和政策方面漏洞百出,導致城鎮化發展中最為重要的人口城鎮化的目標被忽視。
區域發展不協調
我國東部、中部、西部區域城鎮化的發展水平也是很不平衡的。中部地區城鎮化水平還明顯偏低,城鎮化發展比較滯后。這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區域之間的發展差距。城鎮的空間布局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相適應的問題現在越來越突出,655個城市中現在有近400個城市缺水,缺水城市中約200個城市嚴重缺水。現在正在進行的南水北調、西氣東輸,實際是針對現在城市的經濟、人口、資源環境不相適應的情況、不相匹配的情況,實現能源和資源大規模、長距離地調運。
城鎮規模和層級發展不協調
從我國城鎮化的形態看,不同規模和層級的規模發展不協調。多數的城市群,如環渤海、珠江三角洲、長三角三大城市群的經濟實力比較強,但就全國整體來講,大多數中小城市城市還處于城鎮化的初級發展階段,吸納人口能力還不足,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現如今,我國不乏人口數量超過500 萬的大城市,然而這些城市普遍面臨較為嚴重的“城市病”問題,而眾多的建制鎮和集鎮規模太小,發展動力不足;中間規模的城鎮數量缺乏,人口從農村向城市轉移缺乏必要的過渡環節,城鎮規模和層級發展表現出不協調。
城鄉二元結構滯緩城鎮化發展進程
改革開放以來,為了推進城鎮化,我國在戶籍制度、勞動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變革,但阻礙城鎮化發展的城鄉分割政策壁壘還沒有完全打破。首先,長期以來,我國人為地將全體公民劃分為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形成了我國特有的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嚴重阻礙了城鎮化的發展。其次,我國在城市和農村實行不同的土地政策。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土地歸集體所有,具有本地戶籍的農民才有使用權,且農戶不能將土地自由轉讓,農民的土地權益無法得到實現。再者,如今的社會保障政策不能完全覆蓋農村,農村居民的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障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起來。
我國城鎮化發展趨勢
注重人口就業,實現產業城鎮化
城鎮化的過程是農業人口向非農產業轉移就業的過程,換言之,城鎮化的核心是農民轉移就業,農民轉變身份。在這個過程中,就業是前提,市民化是結果,無視這個邏輯,便會在城鎮化的道路上迷失。未來我國的城鎮化將會更加注重提升產業城鎮化發展質量,在拆遷、建新樓、擴新區的同時,會更加重視為失地農民或外來務工人員提供多種多樣的就業機會,實現地區經濟活動由農業生產向工業、服務業的轉移。
采取大小城市聯動發展的城鎮化發展模式
城鎮是城鎮化的載體,中國的城鎮包括了縣及縣級以上城市和農村性質的小城鎮,我國目前共有近2萬個建制鎮。過去30多年,中國一直鼓勵的是中小城鎮化模式,但是此政策并未取得預期效果,今天人們看到的小城鎮多數屬于農村集鎮性質,行政級別低,所獲得的資源很少,聚集效益差,轉移農村人口作用有限,不利于真正實現城鎮化。相比較而言,大城市吸納就業的能力最強,因而發展小城鎮并非城鎮化的理想路徑選擇,未來我國將實行大小城市聯動發展的城鎮化發展模式,兼顧大中小城市合理分工、協調發展。
逐步實現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制度改革
我國未來將逐步實現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制度改革,首先,將加快推進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及使用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為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奠定基礎;其次,將不斷創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形式,探索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造為股份制經濟組織等形式,以有效保障農民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益;與此同時,將嚴格宅基地審批,對新增宅基地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對符合規劃和規定面積的宅基地,建立市場化的流轉和退出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相關稅費制度,有效保證集體土地流轉的依法運行,實現農村集體土地收益。
以體制改革為核心推進新型城鎮化
體制問題是城鎮化最大的障礙。未來一段時期內,我國將逐步廢除現行戶籍管理制度,建立城鄉居民自由遷移的人口管理制度。建立城鄉統一、城鄉居民可以自由選擇居住地的人口登記制度,不再按人口登記地制定就業、社會保障、住房、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差別化政策。從 “土地城鎮化”逐步過渡為 “人口城鎮化”,由過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規模擴大、空間擴張,改變為以提升城市文化、人文保障、公共服務等內涵為中心,實現人民能夠公平自由的享受社會公共福利,城鎮成為具有較高品質的適宜人居之所的新型城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