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2年起至2015年,江蘇從省級自身財力中每年安排5億元資金,用于支持連云港徐圩新區內重要基礎設施、東中西重大合作項目、服務平臺建設及貸款貼息和連云港港航線補貼等補助。對徐圩先導區給予省集中收入優惠政策。省沿海產業投資基金及相關支持沿海開發的資金重點支持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產業項目。對有關金融機構在連云港新設縣(市)級以上分支機構,給予適當支持。
為進一步體現對沿海開發的支持,加快沿海開發發展進程,2012年,江蘇對沿海三市所轄區縣給予財力補助2億元,重點扶持沿海市縣港口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海堤保護、灘涂圍墾和產業發展。
在全面落實已有支持蘇北發展各項政策措施的基礎上,江蘇主動出臺新的支持政策,對省扶貧重點縣(區)給予“以獎代補”獎勵資金,對蘇北地區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轉移支付加大獎補力度,支持實施南北共建園區,減輕蘇北地區出口退稅負擔(負擔比例由3.75%調減到2%),加大扶貧力度,將新一輪扶貧標準提高到年人均純收入4000元,有力地支持了蘇北市縣加快脫貧奔小康步伐。從2013年到2015年,江蘇還通過省集中收入返還、增加補助、用好專項資金等方式,支持中國醫藥城基礎設施建設及區域內產業轉型升級、支持民生事業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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