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央行昨日公布了《關于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從金融領域“力挺”上海自貿區。
《意見》總共30條,聚焦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項目可兌換、利率市場化和外匯管理四個方面,其中,以資本項目開放領域的突破力度最大。
央行昨日還稱,將盡快制定相應細則后組織實施。
而據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透露,《意見》昨天上午公布后,央行還召集了一些專家學者聽取反饋意見,為下一步完善實施細則醞釀成熟意見。預計相應的實施細則將很快出臺。
成熟一項,推動一項
“總體來看,金融支持試驗區實體經濟發展、便利跨境投資和貿易的具體內容有四個方面。”央行稱,《意見》以“服務實體經濟,便利跨境投資和貿易”為指導思想。
目前看來,這是關于上海自貿區金融改革的一份最為全面的綱領性文件。
具體來看,上述四個方面分別是:探索投融資匯兌便利化,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進一步擴大試驗區對外開放,支持企業走出去;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使區內企業和個人更加靈活使用本幣進行跨境交易,降低匯兌成本,減少匯率風險;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加快改革進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深化外匯管理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逐步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外匯管理體制。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民生銀行金融市場部首席分析師李志強看來,自貿區進行的實踐,可在全國復制。從自貿區的這些金融改革,能遠眺全國資本項目開放的路徑。
預演全國金改路線
央行昨日也表示,通過上述舉措,形成金融支持試驗區實體經濟發展和投資貿易便利化的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業務及管理模式,助力試驗區成為推進改革和提高開放性經濟水平的“試驗田”,發揮示范帶動、服務全國的積極作用。
言下之意很明顯,全國的金融改革將很有可能復制自貿區的經驗框架。
《意見》規則下,魯政委認為境外主體在自貿區內設立機構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好處:可進入上海地區的證券和期貨交易場所投資和交易;區內主體的境外母公司可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可從境外融入本外幣資金;外商投資企業在區內設立營運中心更便利。
境內主體在區內設立機構的好處則包括五個方面。第一,可進行包括證券在內的各類境外投資;第二,可從境外融入本外幣資金;第三,可進行境外衍生品交易;第四,境內企業可在區內設立管理全球子公司資金的財務中心;第五,租賃業務更方便。
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方面,《意見》還指出,區內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開展集團內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為其境內外關聯企業提供經常項下集中收付業務。
與此同時,區內金融機構和企業也可從境外借用人民幣資金。但央行也對資金的使用劃了一條紅線:借用的人民幣資金不得用于投資有價證券、衍生產品,不得用于委托貸款。
李志強表示,此舉意在防止借入的人民幣資金進入證券、房地產等靠資產價格上漲獲利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