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我方海基會與陸方海協會聯繫確認,兩岸于本(2014)年9月10至12日在臺灣舉行ECFA貨品貿易工作小組第9次會議,就貨品貿易協議進行協商。我方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楊珍妮主談,陸方則由商務部臺港澳司司長陳星主談。
ECFA貨品貿易協議係依據ECFA第3條授權,展開協商之后續協議,自2011年2月22日經合會第1次例會啟動協商以來,經過數次協商,協議文本已有階段性進展,雙方并同意市場開放分5種降稅安排。本年8月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6次例會時,雙方同意初步規劃在本年8月底舉行第9次工作小組會議,惟考量雙方人員行程,經多次聯繫后,于9月10至12日舉行本次協商。
本次協商,雙方都認為有必要對過去3年半的協商進展作個盤點,雙方再次確認,協議文本包括條文及3項附件,條文暫定為9章,3項附件包括產品清單及降稅安排、產品特定塬產地規則及塬產地規則相關實施程序。有關市場開放,雙方重申分為5籃子降稅模式,A籃為立即降為零關稅,B籃為5年降為零,C籃為10年降為零,D籃為15年降為零,E籃是例外或其他。
雙方亦續就市場開放降稅事宜進行協商,針對ECFA早收情形、關稅調降、貨品結構、如何調降、產業結構、進出口貿易統計等內容,及產品特定塬產地規則、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技術性貿易障礙、貿易救濟、透明化及協議文本相關內容等議題,充分交換意見。本次協商以盤點現況為主,我方已說明相關要求及國內業者之期盼,并表達對陸韓FTA進展之關切,期盼雙方各自進行內部溝通后,儘速舉行下次協商。
本次協商結束后,經濟部會依照相關程序,繼續積極展開與相關產業、國會及社會大眾之各種溝通,俾各界瞭解貨貿協議對我國之重要性,爭取更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