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將近,小微企業主們又收到一份新年大禮,從2014年開始,市級財政在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設立小微企業貸款貼息專項資金2000萬元。重點扶持符合上述原則的第一、二、三產業中成長性好的小微企業。12月28日,市政府下發了《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貸款貼息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貸款貼息專項資金(以下簡稱“貼息資金”)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小微企業新上項目、技術改造、擴大規模等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和生產經營性流動資金貸款(包括各類商業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的貼息。
重點扶持成長性好的小微企業
從2014年開始,市級財政在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設立小微企業貸款貼息專項資金2000萬元。重點扶持符合上述原則的第一、二、三產業中成長性好的小微企業。第一產業重點扶持農畜產品加工、流通及服務“三農”企業;第二產業重點扶持圍繞大型企業配套服務和產業延伸的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小微企業;第三產業重點扶持生產性服務業和與民生相關的生活性服務業的小微企業;原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補助專項資金增加至1000萬元,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為小微企業提供的擔保費率在3%以下、100萬元以內的小額貸款擔保,給予0.5%—2%的保費補貼。
貼息資金根據符合貼息條件的貸款總額、當年貼息率計算確定。當年貼息率按同期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給予3—5個百分點的貼息。已獲得上級部門或者同級其他部門專項資金支持的,原則上不再給予貸款貼息。
看哪些企業可申請“貼息資金”
《通知》規定,申請貼息資金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正常經營一年以上(含一年);財務制度健全、規范;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良好;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申請流動資金貸款貼息還必須具備如下條件: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一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比上年增長5%以上,就業人員比上年增長5%以上。
貼息資金由市工信委、市財政局負責管理。市工信委負責組織小微企業項目的申報、評審,并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市財政局負責貼息資金的預算管理和資金撥付,并對貼息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申請貼息企業收到資金后,流動資金貸款貼息作沖減財務費用處理;固定資產貼息在建項目作沖減工程成本,竣工項目作沖減財務費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