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條例》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后,貴州省將從積極推進地方水法規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水利法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大水利行政執法力度等方面加大綜合執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水管水進程。
5月29日,貴州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列席人員和旁聽公民在當天的分組審議中,認真審議了省水利廳廳長黎平受貴州省政府委托,向大會作的關于《貴州省水利工程設施管理條例》執法檢查整改情況的報告。
報告指出,2013年,貴州省水利改革發展呈現良好態勢,第一季度完成水利固定資產投資33.61億元,同比增長66.1%;新開工病險水庫治理項目41個,中小河流域治理項目30個,治理水土流失面積450平方公里;農村水電建設完成投資8.4億元,新增農村用電裝機2.15萬千瓦。黔中水利樞紐工程和其他在建的41個骨干水源工程正按計劃有序推進。
按照貴州省政府相關細則,貴州省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2%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目前,貴州省已累計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10.02億元投入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用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大中型灌溉區和節水示范項目的地方配套上。此外,下一步還將使用范圍擴展到“五小”水利工程、冬修水利等方面。
在加大水利投入,積極探索水利工程建設維護的多元投融資增長機制;落實土地出讓收益金投入農田水利建設的政策、爭取各級財政資金對水利建設的投入;以及創新信貸融資模式,加大金融支持水利建設的力度等方面,貴州省都將不斷加大工作力度。
另外,在該《條例》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后,貴州省將從積極推進地方水法規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水利法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大水利行政執法力度等方面加大綜合執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水管水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