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貴州分會,近日在貴州省政府召開。貴州省環保廳會同省政府法制辦、省農委,就全省如何貫徹落實《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做出了部署。
貴州省要求,在劃分畜禽養殖區方面,縣級環保、農業管理部門要會同國土資源、規劃等部門科學劃定畜禽養殖區、限養區,劃定工作應在2014年6月前完成。
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并作為貴州省“環境保護十二件實事”之一,在2015年前建成480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
此外,貴州還將建立完善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激勵機制。出臺鼓勵、扶持集約化養殖業發展的規劃、政策,積極研究制定本轄區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以獎代補”、“先建后補”政策,對治污成效突出、示范推廣作用明顯的畜禽養殖項目,給予一定政策優惠與資金扶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優先開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物綜合(行情 專區)利用、有機肥生產等示范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