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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藏文化旅游業發展的空間布局

     內容摘要:根據空間結構的發展狀態及區域劃分,未來一段時間內西藏文化業發展空間布局可采取“一帶、四點”結構。“一帶”是指通過主核心區(拉薩旅游區)和次級核心區(山南、日喀則旅游區)聚合發展,形成西藏特色文化旅游產業帶。

    1 文化旅游業發展的空間結構特征

     文化旅游資源的空間分布與自然和社會發展規律緊密相關,把握資源的空間分布特征是研究文化旅游空間布局的前提和基礎。西藏文化旅游資源豐富、特色鮮明,較少受到工業社會現代文明的影響,具有原生性、民族性、宗教性、地域性、多元文化融合性、自然人文的有機整體性[19],其社會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和旅游價值極高。按照《西藏五十年——旅游卷》的分類,可以將西藏文化旅游資源分為社會風情旅游資源(包括物質民俗、社會民俗、精神民俗等)、宗教文化旅游資源(包括宮殿、寺廟等)、紀念地(包括石窟、遺址、城堡等)、博物館4類。西藏文物局提供的資料顯示,西藏現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35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224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有76項、傳承人53個,還有700多個市縣級名錄,是發展文化旅游的重要資源。根據資源的相似性、獨立性及區位條件,西藏文化旅游資源可以分為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阿里和那曲7個空間區域。為了更深入地分析7大區域文化旅游的規模差異,本文以西藏7地市旅游圈作為區域單位,以2006年到2010年的旅游收入作為測度指標,主要采用標準差(VOC)和離散系數(CV)進行旅游發展空間差異描述(圖1)。


圖1 2010年西藏各區域旅游接待人數及收入統計圖

 Fig.1 Chart of tourist number and revenue in each Tibetan region in 2010

    用標準差衡量各數據偏離平均數距離的指標,反映7大區域發展的絕對均衡度;用離散系數衡量7大區域發展的相對差異。

表1 2006—2010年西藏區域旅游差異分析表

Tab.1 Analysis of the Tibetan regional tourism differences from 2006 to 2010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絕對差異
 
相對差異
47.63
 
1.33
64.12
 
1.11
38.99
 
1.21
89.28
 
1.11
115.98
 
1.19

 

注:統計數據由西藏自治區旅游局提供。

     表1分析表明,由于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上升等因素的影響,2006—2010年西藏7地市旅游發展的絕對差異逐年增大,從2006年的47.63增大到2010年的115.98,出現兩極分化現象;但是,總體上發展的相對差異在逐年縮小,從2006年的1.33降低到2010年的1.19,主要因為隨著日喀則、山南、林芝等旅游發展實力的逐漸增強,以拉薩為單一極核的城市旅游發展空間格局逐漸變化,隨著藏中旅游圈的空間合作進程加快,空間差異將有所縮小。

     歸納起來,西藏文化旅游資源的空間分布呈現3大特征:①資源集中度高。由于地域遼闊、自然條件差,歷史上人類活動頻繁的區域主要在“一江兩河”流域的藏中經濟區,文化旅游資源集中分布在經濟相對發達的拉薩、日喀則和山南地區(圖2);②單核不平衡發展空間態勢明顯。拉薩市一直是西藏文化旅游的絕對核心區,2006年以來,拉薩市的旅游人數和旅游收入分別占全自治區的總量的60%左右,市場集中度非常高。那曲、阿里和昌都地區距離拉薩市較遠,其文化旅游資源相對較少,產業發展長期滯后;③資源特性差異不大。雖然各區域均有歷史遺跡、寺院和宮殿等文化旅游資源,但最大區別在于資源數量和影響程度不同(如位于拉薩的布達拉宮、大昭寺和羅布林卡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而各區域的民族風情、服飾、飲食文化和傳統節日的差異并不明顯。因此,受旅游資源分布、可進入條件和自然地理條件等因素的綜合影響,西藏文化旅游資源的空間分布呈串珠狀,初步形成了“核心—邊緣”空間布局雛形,尚未形成整體開發效應。因此,必須優化旅游開發空間結構。

表2 西藏文化旅游核心、邊緣區域劃分的評定因素表

Tab.2 Elements for evaluating the core area and edge area of Tibetan cultural tourism
 

 

指標分類
評價因素
 
指標分類
評價因素
 
 
 
 
 
文化旅游資源
 
 
 
 
 
 
 
 
 
旅游城市(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資源類型
 
資源數量、質量
 
資源豐度
 
資源的區位條件
 
資源重要度及影響程度
 
基礎設施及服務設施狀況
 
開放程度
 
人口、文化水平及收入
 
城市(鎮)旅游形象
 
緊密度及空間輻射范圍
 
安全程度
 
 
 
 
旅游通道
 
 
 
 
 
 
 
 
 
 
 
市場環境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區間交通類型
 
交通路線長度
 
交通質量狀況
 
交通網絡通達性
 
替代交通狀況
 
政策完善程度
 
法律、法規體系
 
文化旅游發展規劃
 
市場環境
 
文化旅游現狀收入
 
文化旅游現狀人數

 

 

注:指標體系構建時對各評價因素進一步細分,并分層確定權數。

    2 區域空間劃分

     核心區域是文化旅游資源的聚集區和重要旅游目的地,在旅游總體空間布局中起著核心驅動的作用,是民族文化資源保護性開發的“前臺”展示區域;邊緣區域是民族文化資源保護性開發的“后臺”區域。根據資源分布特點、行政區劃和區位交通條件,參照影響旅游目的地空間結構5大要素:節點、通道、流(物質流、資金流、人力流)、網絡和體系[20],按照表2所示的4大類、22個評價因素構建劃分核心區域與邊緣區域的指標體系,因各項指標內容抽象無法量化分析,故采用模糊綜合評價法(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根據模糊數學的隸屬度理論把定性評價轉化為定量評價[21]。其具體方法是將各指標抽象為對旅游區域定位影響程度的大小,將7大旅游區域的評價等級設為5級,即V=(非常好、好、較好、一般、不好),在調查及資料查閱基礎上利用德爾菲法對各項指標進行權重賦值(表2),為避免人為打分法賦予的權重系數帶有很大的主觀性,再利用信息熵權法調整權重。本文通過制作調查問卷對西藏旅游局的有關專家、成都中青旅行社進行了調查,收回問卷45份(專家10份、專業人士15份、旅行社20份),通過數據匯總后求解評價矩陣。

     計算結果的綜合評價表明:拉薩旅游區對評語“非常好”有較好的隸屬度,日喀則和山南旅游區對評語“好”有較好的隸屬度,林芝旅游區對評語“較好”有較好的隸屬度,那曲、阿里、昌都對評語“一般”有較好的隸屬度。因此,可以據此將西藏7大旅游區劃分為3大核心區(1個主核心區、2個次級核心區)和4大邊緣區。即,拉薩旅游區為主核心區,日喀則和山南旅游區為次級核心區,昌都、那曲、阿里旅游區為邊緣區。林芝旅游區的評語雖然為“較好”,但其資源類型和旅游收入主要依靠自然景觀游,且距離拉薩較遠,因此也將其作為文化旅游發展的邊緣區域。

     從發展基礎和潛力進一步分析,拉薩旅游區一直是西藏文化旅游的主核心,日喀則和山南旅游區的區位優勢明顯,文化旅游資源豐富,將逐步成長次級核心旅游區。作為西藏政治、經濟、文化、宗教的中心,拉薩擁有1 300年歷史,現有人口50多萬,長期以來一直是西藏文化旅游的核心區和對外交流的窗口,2006年以來,拉薩市的旅游人數和收入占全區總量的比重總體呈下降趨勢,但依然保持在50%以上,2010年分別達到54%、55%(圖1)。山南地區是藏民族的搖籃和文化發祥地,創造了西藏歷史上的眾多“第一”,現有人口30多萬,2006年以來,山南旅游人數和收入占全區總量的比重大幅提升,2010年分別達到10.5%、10.3%;日喀則是后藏的政治、宗教和文化中心,已有500年歷史,是歷代班禪的駐錫之地,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現有人口60多萬,2006年以來,日喀則旅游人數和收入占全區總量的比重維持在10%以上,2010年分別達到14.9%、16.5%。林芝旅游人數和收入雖然相對較高,但主要以自然觀光為主;那曲、阿里和昌都地區的游客少、旅游收入比重低,開發程度低,應作為邊緣區域。

    3 空間布局結構重構

     區域空間結構理論將經濟活動空間歸納為點、線、網絡和域面,空間結構演變的基本過程是從“點”到“軸”到“面”,是極化與擴散及相應的非均衡和均衡過程的交替,演變的基本階段是離散階段—極化階段—擴散階段—成熟1階段[2]。區域發展核心的形成和演進與增長極點(傳統的知名旅游城市或新興旅游城市)和增長軸線有關,在產業發展階段和開發時序上表現出“核心”與“邊緣”區域動態變化的格局。分析西藏文化旅游業發展的現狀空間結構特征表明,目前的空間結構處于極化階段,正從以拉薩為主要核心的單核驅動向多核驅動空間發展。在以拉薩為核心區域的單核驅動階段,旅游中心城市拉薩對周邊區域產生一定的輻射作用,核心與邊緣區域的分工與協作效應較為明顯。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區域旅游合作機制的完善,各區域旅游系統的要素不斷整合和創新,旅游基礎設施日趨完備,旅游經濟不斷發展壯大,空間的積聚和擴散效應將推動邊緣區域加入合作,日喀則和山南旅游區將逐步成為新的增長極,形成市場共軛,其聚合作用、關聯性和擴散效應通過空間競爭、協同和軸線連接得到增強,通過與拉薩核心區聚合,形成更大區域內的“聚合核心”,進一步對處于藏西、藏北和藏東邊緣區域發展產生集聚和擴散效應。

     根據空間結構的發展狀態及區域劃分,未來一段時間內西藏文化旅游業發展空間布局可采取“一帶、四點”結構(圖2)。“一帶”是指通過主核心區(拉薩旅游區)和次級核心區(山南、日喀則旅游區)聚合發展,形成西藏特色文化旅游產業帶。拉薩、山南、日喀則3大旅游區處于藏中經濟區,區位優勢明顯、交通便利,藏傳佛教文化、藏民族民俗文化、歷史遺跡等文化旅游資源豐富,是西藏對外開放的重要窗口和特色文化旅游精品的前臺展示區,具備形成聚合核心的條件和趨勢;“四點”是指與核心區域發展相對應的4大邊緣區域,根據勞動地域分工理論和地域分異規律,“邊緣”與“核心”是總體空間布局中“主與次”的相對概念,并非不能發展文化旅游業,而是發展定位有所不同。邊緣區域的文化旅游資源相對較少,遠離核心區域,可進入性較差,旅游成本較高,應以保護性開發為主。

分享到:0  時間:2013-06-10 來源:靈核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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