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境保護方面,我因目前實行“預防為主”,“誰污染誰治理”的政策,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化,建立法規是抑制旅游盲目性、隨意性和不穩定性的有力舉措。云南的旅游業應依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具備廣泛的群眾基礎和堅強的法律保障,才能實現云南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
1.進行觀念創新,構建生態道德。生態旅游強調對旅游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強調以眼前的利益與長遠的利益結合,主張對生態旅游資源與環境保護。生態旅游要求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學會尊重自然,切實地保護自然。這就要求人們轉變人類中心主義的思維方式,提高旅游開發者、管理者與旅游者的旅游環境保護意識。為實現旅游資源可持續發展,要實現兩個轉變:即由人對自然的統治關系變為共存關系;由人類支配自然的權利和對自然應盡的義務相分離變為兩者的統一。
2.合理進行旅游總體開發規劃。由于云南生態旅游區域大多是在經濟發展速度緩慢地區,商品生產和流通不發達,自給自足的經濟觀念很深。同時受自然因素的影響,旅游旺季較短,淡季較長,加上生態環境脆弱,極易破壞等原因客觀上造成旅游資源的浪費。這些因素的存在要求合理進行云南的旅游開發總體規劃,按照“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的原則,以可持續旅游為基礎,加大對旅游區節水工程建設與河流、湖泊污染治理力度,開展旅游業用水重復利用和節約用水,解決人才、技術、信息及旅游產品品牌等無形資產的積累,形成一批具有因內、國際競爭力的旅游品牌產品,造就更多的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知名企業家。同時,根據云南自身的自然環境特點,云南的旅游業應積極開發高山景觀、風景名勝等面向大眾休閑和具有特色的旅游項目和旅游產品。
3.健全穩定的保障機制和法規。在環境保護方面,我因目前實行“預防為主”,“誰污染誰治理”的政策,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化,建立法規是抑制旅游盲目性、隨意性和不穩定性的有力舉措。云南的旅游業應依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具備廣泛的群眾基礎和堅強的法律保障,才能實現云南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
發展生態旅游,努力探索具有云南民族特色的旅游可持續發展新思路,抓住新的歷史機遇,大力發展云南少數民族地區旅游經濟是云南旅游業的新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