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大理州公安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下發了《大理州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方案》,在全州范圍內部署開展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嚴肅整頓消防產品市場秩序,切實提高消防產品質量,保障社會公共消防安全。
《方案》明確:整治步驟和任務。部署宣傳階段(2013年11月至12月)各縣市要制定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全面動員部署。摸底排查階段(2014年1月和2015年1月)對全州范圍內生產、銷售消防產品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摸底調查,分別建立轄區內消防產品生產、銷售單位的數量、分布情況等基礎信息臺賬,并分別于2014年1月、2015年1月,將基礎信息臺賬報至專項整治辦公室。集中整治階段(每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2013年重點監督防火涂料、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消防接口、防火卷簾產品;2014年重點監督防火門、消防應急燈具、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產品;2015年重點監督滅火器、防火閥、排煙閥。督導驗收階段(2014、2015年11月30日前,2016年3月30日前)公安、質監、工商各部門要按照歸口管理要求,適時對下級單位開展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專項整治期間,每年11月,要對各縣市開展工作情況進行年度檢查驗收,并于12月1日前將年度整治工作情況歸口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專項整治辦公室,2016年3月30日前,對全州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
《方案》要求,一是高度重視,全面部署。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打擊制售和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違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細化各部門的責任和工作任務,把此次專項整治,作為貫徹落實《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22號)的實際舉措。二是明確職責,扎實推進。此次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歷時3年多,時間跨度長,涉及部門多,涵蓋消防產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領域,各級公安、質監、工商等部門要各司其責,積極主動抓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整治任務。三是密切配合,確保實效。各級、各部門要相互通報在各自領域檢查中發現的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情況、信息,為有效實施聯合執法創造條件,質監、工商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領域的質量違法行為,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使用不合格產品造成火災隱患的違法行為,公安經偵部門要依法追究違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切實形成打擊合力,提高部門聯合監管效能。四是重視輿論,加大宣傳。各縣市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積極宣傳消防產品對保障社會安全的重要性,宣傳消防產品常識和政策法規,提高公眾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對存在的消防產品重大隱患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單位及時曝光,對重大案例進行專題報道。適時公布消防產品質量抽查、執法檢查情況,形成強大的輿論監督聲勢,達到良好的社會宣傳效果。五是自律引導,懲處結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的目的,是建立正常的消防產品市場秩序,促進規范消防行業的發展。對那些因受市場環境影響造成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要充分調動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到這次行動中,引導行業自律。對于一些屢查屢犯、故意制假售假的害群之馬,應當堅決打擊,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