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日召開的昆明市委常委會上獲悉,該市將實施《關于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重點突出對工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現代服務業發展、擴大投資規模4個方面的政策扶持,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意見》從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投資快速增長、優化發展環境、落實保障措施幾個方面提出了15條具體措施。對促進工業經濟、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中小微企業發展均出臺了很多措施。其中,政府主導的基礎設施和公益性項目,同等條件下應當采購本地企業產品;政府扶持補貼的企業投資項目,優先采購本地產品。加快園區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建設力度,對完成年度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目標任務的園區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超額完成年度基礎設施投資目標任務的園區,按不高于超額部分5%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園區超額補助總額不超過800萬元。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對符合產業發展規劃、進行生產設備、工藝裝備提升且固定資產投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按項目投入的設備及安裝費用的8%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意見》明確,對于新增的單個樓宇年納稅總額達1000萬元、5000萬元和1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樓宇業主(或物業管理企業)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于原有的億元樓宇,年度納稅總額每新增1億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設立的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總資產不低于1億元、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的國內外總部企業從第一個完整納稅年度起3年內,分別按照其年度納稅額地方留成部分的20%、15%和10%給予獎勵,每年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新增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的,給予企業經營班子5萬元一次性獎勵。每新增1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給予企業所在縣區、開發區及市級相關部門5萬元以獎代補工作經費補助。落實省“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扶持政策。
“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的,一律不受資金限制,且無需審驗注冊資本金。”《意見》對促進投資快速增長也出臺了具體的政策措施。對分期開發建設、用地性質不同的產業項目,可分地塊、分性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對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利用自有資金投資的,按照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給予補助;利用銀行貸款的,按照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單個項目補助和貼息累計不超過200萬元。對超額完成年度投資計劃的市級重點產業項目(工業項目除外)業主給予超額投資(以統計入庫數據為準)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