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區域中心的形成能通過聚集效應和規模經濟效用,提高該地區金融和經濟發展的效率;金融產業聚集多會發生在已經或曾經發生過的地方;如果一個地區之前的金融集聚現象不明顯,又想建設區域金融中心,應當通過政治方式解決,即政府和政策的推動。
所謂區域金融中心是以經濟區域為基礎而形成的資金融通、聚散的樞紐,貨幣金融業務的匯集和轉口地,是金融機構集中、金融市場發達、金融信息靈敏、金融設施先進、金融服務高效、金融影響面較廣的融資樞紐。國內外對金融中心的理論研究是在20世紀70年代金融國際化大背景下引發的,主要集中分析金融中心的成因:
自然發展理論(也稱需求反應理論),包括經濟發展金融中心論和城市發展金融中心論,認為金融中心的形成依附于經濟發展、而非政府意志或政策的結果,很好地解釋了傳統型國際金融中心的形成與發展。金融中心作為金融業集中度的一個典型標志,相伴城市發展而生,是城市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政府引導理論(也稱供給引導理論),該理論認為金融體系產生可以先于經濟增長,即金融中心的形成是在政府努力和扶植之下產生。打破了金融中心只能在經濟實力雄厚的國家或地區產生的傳統論斷,強調了政府政策引導對金融中心形成的重要推動作用,成功解釋了20世紀中期后大量區域金融中心、離岸金融中心的產生與發展。
金融聚集理論,弗農認為城市吸引著具有巨大不確定性的產業和服務業,吸引著那些以較快的互動速度為必要條件的行業。如紐約港吸引了批發商,批發商帶來了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又引來了全國性公司的核心機構。金德爾伯格認為金融中心的集聚效益主要體現在跨地區支付效率和金融資源跨地區配置效率的提高。楊小凱則建立了一個關于城市化和分工演進之間關系的一般均衡模型,認為“如果所有居民都集中在一個很小的地方形成一個城市,那么由于交易距離的縮短,交易效率會大大提高,從而分工水平和生產力水平也會大大提高”。
規模經濟理論,強調金融中心形成的原因是規模經濟。韓國經濟學家Pak指出規模經濟是大規模經濟活動所體現的經濟優勢,跨國銀行為降低成本會采取擴大經營規模的戰略,在不同的國際金融中心設立分行,將銀行服務的成本分散到全球金融業務。當一個地區跨國銀行的數量增多、規模增大時,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重要組成部分的國際銀行中心便形成。
綜上,具有一定經濟或政治影響力、具有大量和高質量信息的中心城市應該構建區域金融中心;區域金融中心的形成能通過聚集效應和規模經濟效用,提高該地區金融和經濟發展的效率;金融產業聚集多會發生在已經或曾經發生過的地方;如果一個地區之前的金融集聚現象不明顯,又想建設區域金融中心,應當通過政治方式解決,即政府和政策的推動;影響區域金融中心建設的主要因素有:區位優勢、經濟發展水平、商業環境、金融活動的廣度和水平、金融法律體系和金融制度、交通與基礎設施狀況以及地方政策的作用力等等。
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