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家庭農場,既堅持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礎地位,又克服了傳統農戶小規模經營的不足。”在今年兩會上,市政協委員代永蓮呼吁,加大資金扶持力度,支持家庭農場興辦和發展。
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代永蓮發現,目前,家庭農場還存在認定標準和登記管理辦法不明確、融資難等諸多問題。
為此,代永蓮建議,要盡快制定家庭農場認定標準,建立注冊登記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專門的財政、稅收、用地、金融、保險等優惠政策,為家庭農場發展營造良好政策環境。同時,設立專項資金,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生產、搞好產品銷售,切實提高其經營發展能力,對示范帶動作用好的予以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