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兩會,都是熱點議題。如何把發展與環保結合起來,是一道繞不過的命題。對此,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指出:“今天仍然有一部分干部認為環保和發展是對立的,還有部分人認為環保是‘包袱’,抓環保就會影響GDP,就會影響發展,存在著不能為、不想為、不敢為的問題。”(新華網 3月13日)
近年來,環境事件頻發,環境問題屢屢進入公眾視野。為此,許多地方將環境保護納入干部考核體系,但是實際操作未能盡如人意。環境保護在考核體系中或者被輕描淡寫,或者權重過小,沒有真正成為“硬杠杠”。只有在實踐基礎上,不斷完善干部環保政績考核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解決好考什么、怎么考,考核結果怎么用等問題,才能真正使環境保護成為“硬杠杠”。
要創新指標設置,解決“考什么”的問題。從目前環境保護的現狀來看,要轉變以往考核理念,淡化GDP考核,建立經濟發展“顯績”和碧水藍天“潛績”相結合的考核體系,將節能減排、耕地保護、水資源保護、大氣污染防治、林木覆蓋率及新增綠化面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重要指標納入考核體系,讓“綠色元素”成為干部作決策、謀發展的重要標桿,促進領導干部切實將環境保護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
要細化考核辦法,解決“如何考”的問題。要正視不同地區之間的巨大差異,對生態文明建設實行分類考核,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地區,可探索取消GDP考核,允許各地根據本地生態文明建設實際情況增加特色考核指標。要完善考核辦法,以排名替代達標,以成效代替基礎,并定期進行公布,突出各地在環境保護方面實實在在的努力。同時,要建立多元、立體的社會評價機制,落實人民群眾在生態文明考核評價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領導干部著力護環境、優生態,切實為廣大百姓守護一方碧水藍天。
要完善獎懲機制,解決“怎么用”的問題。一方面,要優先在生態環保一線提拔使用干部,讓扎實推進環境保護的干部不吃虧、受重用、得表彰,形成領導干部緊抓生態文明建設的導向和活力。另一方面,要積極運用考核結果改進工作,對在考核中發現問題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督促整改。同時,要落實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對竭澤而漁、盲目決策造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領導干部,嚴格追究其責任。更多最新數據分析、市場分析報告、市場調研、行業分析,請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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