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被告人韓磊在法庭上。當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韓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其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剝奪政治權利七年兩個月零十天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9月25日,被告人韓磊(右)、李明在法庭上。當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韓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其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剝奪政治權利七年兩個月零十天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犯窩藏罪,判處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二年,與其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零六天,剝奪政治權利七年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七年。
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消息,備受關注的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今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宣判。法庭最終以故意殺人罪為由,一審判處韓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前,法院于9月16日對此案進行了公開的開庭審理。公訴人建議判處被告人韓磊死刑。韓磊也當庭要求法官判自己死刑。被害人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273萬余元。
今天上午十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該院一區西中法庭依法公開宣判韓磊故意殺人、李明窩藏一案。被告人韓磊、李明被帶入法庭。審判長宣布: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現在繼續開庭。
在宣讀刑事判決之前,審判長首先宣讀了本案附帶民事裁定,依法裁定準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申請撤回對被告人韓磊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圖為宣判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