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忠偉等合著的論文《2003-2011年中國抗病毒治療預防艾滋病單陽家庭夫妻間傳播的全國性觀察隊列研究》首次發表在2012年12月1日的《柳葉刀》網絡版,該論文2013年在《柳葉刀》正式發表時增加了毛宇嶸等19名作者署名。作者的隸屬關系、對應細節、貢獻者聲明也已更新。這些更正說明刊登在2013年10月4日印刷版文章中,在線版本也做了說明。
新京報訊 本周二,中國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控中心發出通報,稱去年12月1日,以該中心研究員邵一鳴為通訊作者,發表在《柳葉刀》雜志(在線版)上的一篇學術文章,存在擅自使用其他科研人員研究數據的問題。作為主要責任人,邵一鳴受到通報批評。
邵一鳴,因多年研究艾滋病疫苗而聞名,全國政協委員,也是中國疾控中心早年認定的艾滋病首席專家;《柳葉刀》,是世界最權威的專業醫學科學期刊。
論文作者被指盜用科研數據
被認定為擅用他人科研數據的文章,名為《2003-2011年中國抗病毒治療預防艾滋病單陽家庭夫妻間傳播的全國性觀察隊列研究》。去年12月1日,該文章一經《柳葉刀》在線發表,即在中疾控性艾中心內部引發巨大爭議。
該中心綜合室、流病室、治療室等部門的工作人員認為,這篇文章中使用的分析數據和主要觀點,是他們多年的科研成果,文章上署名的8位作者都沒有參加過“HIV(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單陽家庭抗病毒治療工作”以及相關的開放性防治隊列研究。他們強烈抗議,認為作者的行為是“盜用”科研數據。
但同邵一鳴及其他署名作者,均認為他們只是使用了國家防艾數據庫中的公共數據,沒有問題。
《柳葉刀》增補作者署名、登更正
今年10月5日,在中國疾控中心的協調下,《柳葉刀》雜志紙刊,以增補19位作者署名的方式,正式發表了上述爭議文章。在同期刊物上,《柳葉刀》編輯部還就這一非常少見的大規模增補作者事件,做出了《更正》。
在中國疾控中心性艾中心的官方通報中,稱“增補作者”的目的是,“體現相關科研人員對于艾滋病單陽家庭防治研究的創造性勞動”。
【雙方爭議】
數據是否為公共數據
記者日前分別采訪邵一鳴團隊成員和部分“增補作者”,雙方均對官方通報的處理結果“并不滿意”。
增補作者 原署名作者用他人用戶名、密碼下載數據
“該論文署名作者無一參加中國的艾滋病單陽家庭抗病毒治療工作,而我中心從事艾滋病單陽家庭抗病毒治療、監測工作的人員事先完全不知道該論文的撰寫及發表”,中國疾控中心性艾中心治療室副主任趙燕說。趙燕是增補的19位作者之一。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增補作者說,對于這些基于國家數據報告系統,同時又包含多個應用性研究模塊在內的數據的使用權問題的確值得商榷。無論如何,其分析使用及文章發表應該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還應讓負責和參與研究項目,以及管理該數據系統的工作人員知情。但此前發表文章的工作團隊,在自己沒有數據使用權限的情況下,用他人用戶名和密碼下載獲得數據,僅是對數據進行分析及撰文,并未參與實際工作的實施和管理。
原署名作者 下載數據庫賬號經中疾控授權
原作者之一稱,論文的基礎數據,均來自國家艾滋病防治數據庫的公共數據庫。國家規定的國家公共數據庫使用原則是:互連,互通,共享,共用。研究團隊按衛生部領導指示,經中國疾控中心授權的賬號下載數據庫,經中心倫理委員會審核批準,整個研究符合科學研究規范。原作者認為,國家數據不應被視為數據管理部門的資產,被中心領導或者中心的某些部門所壟斷,科研人員使用國家公共數據進行研究創作,服務社會,應被鼓勵,而不是被指為“盜取”。
【調查意見】
中疾控性艾中心協調小組:
利用下載信息便利,搶發表論文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就長達10個月的上述爭議,中國疾控中心也曾責成性艾中心成立過一個協調小組。該協調小組由性艾中心副主任孫江平、性艾中心倫理審查委員會主任王若濤等六位內部權威人士組成。
今年五月,該小組曾對論文事件做出過一些初步的調查結論。結論的主要內容是:HIV感染單陽家庭抗病毒治療工作,是自2008年開始,由性艾中心安排給綜合室、治療室、流病室和干預室開展的應用性研究,有設計思路、實施方案、目的明確的。隊列內單陽家庭一直維持在4.5-4.8萬之間。
去年,該項工作的結果和主要結論,還以報告形式上報原衛生部。而《柳葉刀》在線論文署名的8名作者,4名來自性艾中心病免室,4名來自外單位。該論文第一作者賈忠偉系北京大學中國藥物依賴研究所職工,均未參加單陽家庭抗病毒治療研究的設計,也未參與現場工作實施和數據收集,而是在他人工作基本完成后,在設計與數據收集人員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下載數據庫信息的便利,搶先發表論文。
但是,記者注意到,上述建議并未被采納。
【專家觀點】
中疾控性艾中心倫理審查委員會主任王若濤
使用數據未經審批,違反規定
中國疾控中心性艾中心倫理審查委員會主任王若濤說,我國科研機構的倫理審查,僅對科研項目(課題)是否會損害受試人權益做出審查,并不審查科研數據的來源及合理性。因此,邵一鳴團隊此前使用國家防艾數據庫的相關數據開展課題研究,經過了中心的倫理審批;但用這些數據發表論文,倫理審查委員會并不知情,也不可能做出倫理審查。
一位參與過對論文事件調查協調,但不愿透露姓名的醫學倫理學專家介紹,國家防艾數據庫中的數據包括兩種,一種是正式對外發表的公開數據,比如每年的艾滋病疫情報告,所有人都可以使用;另外一種,是暫時不對外公開的數據。對于這種數據,中國疾控中心內部有一系列規定,科研團隊須經過一系列的申報手續,獲得批準后才能使用。
該專家認為:從現在的調查結果看,以邵一鳴教授為通訊作者,發表在《柳葉刀》上的論文所使用的單陽家庭艾滋病防治數據,來自國家防艾數據庫中的暫未公開數據,但沒有經過中心規定的申報審批手續,就擅自獲得,并交予論文第一署名作者—賈忠偉進行分析,并撰寫成公開發表的論文,確實是違反了相關科研規定。
但這位專家同時指出,這種擅自使用數據的行為,是否屬于學術“剽竊”,目前還有幾個基本事實澄清:第一,論文中所使用的數據,是無關聯的常規工作數據,還是使用科研經費,帶有研究性質和明確研究目的、設計的數據;第二,邵一鳴團隊所使用的數據,是否為已經整理過的清潔資料,還是原始數據,這關系到數據的科學性;第三,邵一鳴團隊發表的論文,究竟是否在數據分析基礎上,做出了創造性的觀點貢獻。
該專家稱,如果邵一鳴團隊僅是用無關聯的工作數據進行分析,并做出創造性的觀點貢獻,單獨署名發表論文,是合理的;但如果不是這樣,僅僅是使用其他科研項目已經得出的科研數據,在此基礎上做了一般性的統計分析,卻擅自署名為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毫不體現前述科研人員的創造性勞動成果,應該算是學術“剽竊”。(記者蕭輝對此文也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