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0日在日內瓦核可了中國去年10月接受第二輪國別人權審查的報告。
中國代表團團長、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吳海龍在當天的會議上表示,去年10月,人權理事會國別人權審查工作組會議對中國進行第二輪國別人權審查,各國在會上共提出252條建議。經慎重研究和努力,中方決定接受其中204條建議,占建議總數的81%,涉及減貧、教育、司法改革等20多個領域。
吳海龍指出,去年10月以來,中國政府在推進人權事業發展方面又陸續出臺許多舉措,在促進發展權、消減貧困、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完善計劃生育政策、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開展國際人權交流等方面均取得新成績。
吳海龍強調,中國人權事業發展是與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同步的,必須按照中國國情和人民要求予以推進。中方愿意學習和借鑒人類發展有益成果,聽取他國善意建議。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25次會議本月舉行其間核可中國、沙特、墨西哥、馬來西亞等國接受國別人權審查的報告。國別人權審查(又稱“普遍定期審議”)機制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007年6月完成建章立制工作時確定的重要內容,旨在定期審查所有國家履行人權義務和承諾的情況。無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每隔四年半都要接受一次人權狀況的全面審議。中國于2009年接受了首輪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