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8月18日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指出中國必須加速推進國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體制改革。
據香港8月21日報道,根據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批準的改革方案,中國國有企業管理層將面臨多至50%的減薪并被賦予全新的工作職責和考核體系。
習近平8月18日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指出,中國必須加速推進國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體制改革。他還批準了一項為期7年的國企高管管理架構調整方案。新華社報道稱,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消息人士表示,這一改革計劃將分兩步實施。
首先,降低主要國企的高管人員薪酬,尤其是在金融和銀行業領域,部分高管需減薪50%。
其次,逐漸推進其工作職責改革。政府任命的官員將有可能進入董事會,日常運營管理將交給外部招聘的高級經理人,薪酬標準與國際接軌。
新的國企管理模式與香港港鐵集團相似。作為港鐵集團的大股東,香港政府任命三名代表進入公司董事會,以確保公司遵循政策執行的大方向,日常運營則是由公開招聘的職業經理人負責管理。
改革將徹底改變國企高管為人詬病的無所作為狀態,尤其是那些直屬國務院的央企負責人。其中大多數央企領導人都有部級或副部級頭銜,并享受相應級別待遇。同時,他們也像西方企業的高管那樣獲得薪酬,而且數倍于同級別的官員。
有人批評認為,向他們支付高薪酬沒有必要,因為很多大型國企幾乎是在壟斷或接近壟斷的狀態下經營。
一名國有能源企業的高管表示,在他所在領域的央企老總一年能獲得100萬元人民幣的薪酬,那些在國有大行或金融央企工作的報酬更高。
2013年,中國工商銀行董事長姜建清的薪酬收入為近200萬元。相比之下,部級干部年收入僅為約20萬元。但是,部分高管仍然與西方大企業高管比較,抱怨收入太低。
2002年,溫家寶總理在就任時承諾,將推動改革并將國企高管薪酬水平限定年薪在“不超過職工平均收入的12倍”。2009年,溫家寶再度提及這一承諾,但高管薪酬水平調整為“不超過職工平均收入的30倍”。直至2012年溫家寶卸任,改革并未推進。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中心主任李實教授表示,這種改革呼聲一直都有,但在過去阻力實在太大。
“現在習主席再次提出了這一改革目標……困難一直都很大,但是習主席大力推動反腐樹立了威望,倘若他堅持到底,我認為改革將會成功,”李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