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已經初步建立了有一定規模的雙邊條約、多邊條約、執法合作機制和國內立法有機結合的追逃追贓法律合作網絡和平臺。”外交部條法司司長徐宏在昨天舉行的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中外媒體吹風會上表示,西方發達國家是中國罪犯外逃主要方向之一,希望美、加、澳等國加強與中國在打擊跨國腐敗犯罪方面的合作。
初步建立覆蓋各大洲的追逃法網
徐宏表示,自上世紀80年代中國啟動司法協助、引渡條約談判以來,經過近三十年的不懈努力,國際追逃追贓的法律基礎不斷夯實,已初步建立覆蓋全球各大洲主要國家的追逃追贓法律網絡。
截至11月,中國已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其中29項已生效),52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其中46項已生效)。
此外,中國還積極參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公約》)談判、履約和相關工作。《公約》首次在國際層面建立了反腐敗預防機制、刑事定罪與執法機制、國際司法合作和執法合作機制、資產追回與返還機制等,為中國開展追逃追贓奠定了多邊法律基礎。
目前,中國正接受履約情況的審議,并作為審議國,與文萊共同審議阿富汗、與巴布亞新幾內亞共同審議斯里蘭卡履約情況。這是自履約審議機制啟動以來中國首次接受審議,也是中國首次審議別國履約情況。
“通過中國和有關國家共同努力,反腐敗工作在整個國際上得到高度重視,政治氛圍已經形成。”徐宏說。
美加對簽引渡條約態度消極
不過,徐宏認為,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還面臨挑戰與困難,主要原因是受到社會制度、司法制度等方面差異的影響。
“一些國家對于與我國簽訂引渡條約態度消極,一些外國法官由于缺乏對中國法律和司法實踐的了解,而做出不予引渡或者遣返的判決。”
在隨后的媒體提問環節,徐宏還舉例稱,在美國和加拿大就存在上述情況。中方也向美方提出過要簽署中美引渡條約,但是美方對此提議表示,“還沒有準備好”。
徐宏表示,西方發達國家又是中國罪犯外逃主要方向之一。他說,在當前腐敗犯罪跨國性特點愈加明顯的趨勢下,各國只有通過全面的國際合作,特別是加強司法協助、引渡方面的合作,才能讓腐敗分子無處可逃,讓非法所得物歸原主。
中方呼吁世界各國,特別是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中國外逃腐敗分子較為集中的國家,與中方共同努力,強化司法執法合作,攜手打擊跨國腐敗犯罪,避免成為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
“變通的方式”解決個案
因為無法通過簽署引渡條約的方式來與美國、加拿大等國家進行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合作,那么“只能通過變通的方式”。徐宏說,目前,外交部與美國、加拿大等國建立了司法執法合作磋商,這是為對外開展追逃追贓合作提供了重要渠道。
1998年5月,中美基于兩國發表的《中美聯合聲明》設立的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正式成立。徐宏說,JLG成立以來,中方始終重視在該機制下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與美方包括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案的許多案件上進行了成功的合作。近年來,雙方進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
今年10月,中美雙方同意推動在調查、追蹤、凍結、追繳、返還腐敗資產方面開展交流與合作,雙方爭取在個案合作上取得更多實質性成果。
中國與加拿大之間的司法和執法合作磋商始于2008年,迄今已經舉行了五輪司法和執法合作磋商。雙方相互了解了對方的法律制度和司法體制,就加強執法合作及引渡、犯罪收益分享等問題交換了意見。
事實上,藏匿美國與加拿大的罪犯中很多是巨貪和要犯,通過中加、中美的合作機制成功辦理的案件中有一些是非常出名的大案要案,包括,涉嫌侵吞中國銀行數億美元的主犯余振東從美國遣返回國;加方向中國遣返了潛逃12年的廈門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遣返了合同詐騙犯曾漢林;為李東虎、李東哲回國自首提供了協助;2012年8月,涉嫌巨額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高山在中方持續政策攻勢和強大緝捕壓力下從加拿大回國自首。
徐宏介紹,2013年6月,中國與加拿大談判完成“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協定”,這是中國就追繳犯罪所得對外談判的第一項專門協定,目前雙方正在抓緊準備簽署。
外交部境外追逃和國際執法合作特別協調員孫昂表示,這項協議生效后將對中加兩國腐敗資金的追查追討和返還提供更寬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