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昨天發布。《指導意見》指出,除公立醫療、養老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格政策執行外,其他醫療、養老服務實行經營者自主定價。
昨天發布的《指導意見》針對生態環保、農業水利、市政設施、交通、能源設施、信息和民用空間設施、社會事業等七個重點領域提出吸引社會投資的政策措施。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李樸民表示,這些領域大多是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發展不夠充分,進入存在困難和障礙的領域,也是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
在社會事業領域,《指導意見》對社會資本進入醫療、養老機構提供諸多便利。《指導意見》提出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除公立醫療、養老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格政策執行外,其他醫療、養老服務實行經營者自主定價。
《指導意見》還表示,要積極推進養老、文化、旅游、體育等領域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以及公立醫院資源豐富地區符合條件的醫療事業單位改制,為社會資本進入創造條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立機構改革。將符合條件的國有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變為養老機構。
《指導意見》提出,對非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另外,符合條件的各類醫療機構還將被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