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昨天發布了《對外援助管理辦法》,這是我國在對外援助管理方面頒布的第一個綜合性的部門規章,將從12月15日開始實施。
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年發表的《中國的對外援助(2014)》白皮書顯示,2010年至2012年,中國共向121個國家提供了援助,對外援助金額為893.4億元人民幣。數額如此巨大,卻缺乏相關的管理規定和法律。
中央第一巡視組去年10月進駐商務部后指出,商務部外援項目廉政風險較大。援外項目在境外監管較難,在援外企業資質審批、項目立項、預算管理、招投標等環節問題比較突出,調整預算項目過多,違規支出情況比較嚴重。
針對上述薄弱環節,商務部此前出臺了包括勘察管理規定,嚴格審批重大設計變更,加大對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修訂招標辦法以及規范預算編報、執行和調劑程序等措施。
今年6月,商務部針對巡視組提出的意見表示,將制定《對外援助管理條例》,并啟動了《對外援助管理辦法》和配套規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訂工作。
此前媒體報道,援外項目容易滋生腐敗的環節大多和項目招投標、預算管理相關。
實施援外項目的主體是企業,援外司副司長俞子榮介紹,在規范和推進援外招標方面,商務部嚴格招投標的工作程序,到目前為止援外項目一直嚴格執行規范化的招投標文件的發送、答疑、開標、評標、決標等全過程的監督程序。我們配套建立了援外項目的公示和質疑制度,在整個過程中參與援外競爭的企業可以通過公開渠道申訴、提出質疑,通過行政監督部門來提高評標結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此外,還配套建立了獨立的援外項目評審專家庫,以及固定評標場所,通過封閉式管理和隨機抽取專家組織評標等這些形式,有效防止各種人為因素對評標工作的干擾。
“《對外援助管理辦法》實施將使我國外援項目的執行更加透明。”商務部研究院主任韓家平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說。
《辦法》還規定了我國對外援助的概念、援助對象和基本原則。還對我國無償援助、無息貸款和優惠貸款三類援助資金及其主要用途進行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