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17日消息,距離國務院國資委7月中旬啟動四項改革試點已過去五個月,近日傳出消息,第一批六家央企改革試點方案已基本定稿。在16日舉行的“國企改革 探索與前瞻”論壇上,部分試點央企負責人透露了相關改革思路。
混改重點:員工持股
作為首批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央企,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董事長宋志平表示,國企改革涉及兩個問題,一是頂層設計,二是企業的改革實踐,企業的改革實踐要依靠頂層設計。
他透露,眼下各方在頂層設計多個問題上已經達成共識,比如在國有經濟或國有資本的分類方面,共識是分為公益類和商業類兩大類,同時在監管體系上,共識是出資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管資本上,人和事的管理工作盡量下放。
據報道,國企改革初稿本來擬將央企劃為三類,分別為公益保障類、特定功能類、商業競爭類。最后定為兩類,特定功能類并不是刪除了,而是和之前的商業競爭類一起統稱為商業類。
按照最終央企分類意見的定義,商業類央企是指以經濟效益為導向,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的企業。
最新版本中,商業類具體被分為了商業一類和商業二類。商業一類企業則主要是指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企業,也就是之前所說的商業競爭類央企;商業二類企業主要是指主業關系到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或處于自然壟斷行業,經營專營業務,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企業,也就是之前三類版本中的特定功能類。
公益類央企的最新定義是以社會效益為導向,以保障民生、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的企業,產品或服務價格必要時可以由政府制定,發生政策性虧損時政府給予補貼。
關于企業的改革實踐,宋志平結合中國建材實踐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項是員工持股,要給管理骨干、技術骨干和業務骨干帶去市場激勵機制,讓骨干員工除提供勞動要素以外,拿出他們的資本要素、智力要素,一起參與企業的發展。
監管權限要止于董事會
作為董事會行使相關職權試點企業,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明忠認為,央企規范董事會配套建設有“三大關鍵”:
關鍵之一是完善外部董事制度,要根據外部董事行業不同體現其“執行督導”價值,通過調研論證等發揮其“經營顧問”的作用,并利用來自外部的身份發揮其“溝通橋梁”的作用。
關鍵之二是理順董事長和總經理權責體系,他說,清晰界定崗位職責,科學進行任職配置要注意兩點,一是財權要交給制度,簽字權應該是董事會決議和國家的法規;二是要全面實現職業經理人制度。
關鍵之三是黨組織作用有效融入法人治理結構。央企董事會試點中,內部董事、外部董事、經理、黨組織成員、職工代表等多方面因素參與其中,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國有企業公司制度模式。黨組織的政治優勢與董事會有機結合,就能轉化為競爭優勢。
眼下,無論是混合所有制還是董事會制度改革試點,都涉及監管機構職能轉換和角色重新定位。
在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看來,這輪國企改革的總目標,是實現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他提出必須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維護企業市場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
關于推進國資監管機構變革,他說,國資監管機構的權限要止于董事會,和國企運營保持“一臂之距”。國家所有權代表機構要按照民商法規范和市場手段進行資本管理。
此外,楚序平認為,推進國有企業董事會制度現代化,由國家任命國有股東代表、董事,而董事會應依法享有選聘首席執行官權力,同時要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10%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