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典委員會4月27日表示,已制修訂完成的《中國藥典》2010年版第二增補本收載了中藥材及飲片的二氧化硫殘留限量標準。除山藥、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術、黨參10種中藥材及飲片中亞硫酸鹽殘留量(以二氧化硫計)不得超過400毫克/千克外,其余中藥材及飲片中亞硫酸鹽殘留量均不得超過150毫克/千克。
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制定的食品添加劑通用標準規定,草藥及香料中的亞硫酸鹽殘留量(以二氧化硫計)不得超過150毫克/千克,蘑菇、豆類、海藻類等干菜及種子類產品中的亞硫酸鹽殘留量(以二氧化硫計)不得超過500毫克/千克;食品國家標準規定,蘑菇等產品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400毫克/千克。
“在參照以上標準的基礎上,我們結合中檢院和相關單位提供的2000余批樣品監測數據和研究數據,制定了目前的標準。山藥、牛膝等10種中藥材由于質地特殊,在產地加工過程中干燥十分困難,易腐爛生蟲,二氧化硫殘留量最高值設定在400毫克/千克,但依然未超出已有規定。”國家藥典委員會首席科學家錢忠直說,雖然硫黃熏蒸是傳統習用、簡便易行的中藥材初加工方法,但確實落后。此次設定二氧化硫殘留量限值,目的就是加強監管,防止硫黃濫用。
盡管真空干燥、對流干燥、輻射干燥等新技術已出現,但限于我國中藥材種植和產地初加工的主體以個體農戶為主,很多中藥材產區的生產條件惡劣、生產方式落后,而新技術設備成本高、加工容量小、技術要求高,因此無法被大范圍采用。錢忠直說,由于不同藥材體積、質地、藥效成分不同,眾多干燥方法適用于哪一類藥材,是否會引起藥材中敏感活性成分的變化,尚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