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最新數據顯示,2013年上半年,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54.8%,超標天數比例為45.2%,其中輕度污染占25.4%,中度污染占9.5%,重度污染占7.5%,嚴重污染占2.8%。海口、舟山、福州、廈門和深圳等11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100%之間,佛山、麗水等35個城市達標天數在50%-80%之間,邢臺、邯鄲等28個城市達標天數不足50%。主要污染物為PM2.5和O3,分別占污染總天次的63.4%和20.1%。
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31.0%,低于74個城市平均值23.8個百分點,重度污染以上天次占26.2%,高于74個城市平均值15.9個百分點,主要污染物為PM2.5,其次是PM10和O3。上半年北京市達標天數比例為38.9%,天津市達標天數比例為36.5%,石家莊市達標天數比例為9.9%。
長三角地區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57.5%,主要污染物為PM2.5,其次是O3。上半年上海市達標天數比例為65.2%,無嚴重污染天次。
珠三角地區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79.8%,高于74個城市平均值25個百分點,主要污染物為PM2.5和O3。上半年廣州市達標天數比例為64.6%,無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次。
2013年上半年,74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76μg/m3,僅舟山、惠州、海口和拉薩4個城市PM2.5濃度達到或優于空氣質量年二級標準(年二級標準限值為35μg/m3),石家莊市為172μg/m3,與年濃度標準相比超標近4倍。京津冀地區城市上半年PM2.5平均濃度為115μg/m3,區域內所有城市均未達到PM2.5年均值二級標準;長三角地區城市上半年PM2.5平均濃度為69μg/m3,僅舟山滿足PM2.5年均值二級標準;珠三角地區城市上半年PM2.5平均濃度為44μg/m3,僅惠州滿足PM2.5年均值二級標準,PM2.5污染形勢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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