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上海保監局了解到,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已于近日正式頒布實施《上海市農業保險大災(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暫行辦法》(下稱《辦法》)。
由于農業保險面臨的巨災風險遠超傳統險種,建立更為完善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一直是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的一個重點研究課題。
據悉,這是自2006年上海在全國率先制定出臺《上海市農業保險特大災害補償試行方案》后,上海保監局通過對上海地區農業巨災風險的特點和規律進行研究,聯合上海市農委、財政局、金融辦制定的農業保險巨災分散機制的2.0升級版。
上海保監局表示,此次上海頒布的《辦法》在政府扶持的基礎上,強調市場運作,通過財政托底、保險參與、再保介入等市場化手段,充分發揮保險風險管理和保障補償功能,構建多層次的農險大災、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據了解,《辦法》主要著眼于臺風、特大暴雨、重大病蟲害(疫病)等不可抗拒災害,適用于上海地區經營政策性農險業務的農業保險機構,明確政策性農業業務賠付率超過90%為大災風險,超過150%為農業保險巨災風險。
《辦法》規定:“在公歷年度內有關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賠付率在90%以下的損失部分,由農業保險機構自行承擔。賠付率在90%~150%的損失部分,由農業保險機構通過購買相關再保險的方式分散風險。賠付率超過150%以上的損失部分,由農業保險機構使用對應區間的再保險賠款攤回部分和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承擔,如仍不能彌補其損失,差額部分由市、區縣財政通過一事一議方式予以安排解決。”
而在2013年3月開始施行的《農業保險條例》中就明確,國家要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國家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而在2014年4月30日,國務院以國發〔2014〕18號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的意見》,也提出要“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和巨災保險制度”。
上海保監局表示,此舉意味著上海已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將多層次分散上海農業大災風險,促進農業保險持續健康發展。
保監會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農業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306.59億元,同比增長27.43%。不過,農業保險的賠付也始終居高不下。2007年起的五年間,農業保險共計向7000多萬農戶支付保險賠款超過400億元。其中,農業保險面臨的巨災風險問題尤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