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信詐騙,賬戶盜刷事件時有發生。為遏制此類風險事件,12月1日起,央行關于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的辦法將正式實施,新開支付賬戶轉賬將限制筆數,部分支付機構的個人支付賬戶受到約束。
9月30日,央行發布的《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與單位和個人簽訂協議,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
對于支付賬戶單日轉賬筆數,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方面均表示,上限調整為100筆(次),而單日的余額付款限額將繼續按照《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執行。
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FCA總監趙宇亦分析稱,目前,國內支付機構眾多,各機構在風控能力、業務規模、服務水平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為支付體系中重要的一個角色,不能成為安全短板。
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