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的智能建筑還處于初期發展階段,還存在著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工程建設水平不高,工程質量不能令人滿意,設計意圖跟不上用戶的需求,建設投資思路保守。
如某些開發商只片面的考慮成本降低.而不去深刻的剖析用戶的心理和社會的發展.跟不上科技進步的步伐;某些智能建筑工程因投資資金、系統整合等原因無法竣工,導致工程延期、投資浪費;有的建筑物雖然已投入使用,但智能化的功能名存實亡.不能正常工作。以上種種原因造成相當大的一部分智能化系統不能實現預期的目標,導致大量人力、物力的浪費。
要想建成高水準的智能建筑需要相當周密、謹慎、全面的設計和計劃,需要多專業、多學科、多工種的共同努力與配合才能最終實現.智能化水平的高低與建筑的設計、施工、運營、服務等方面息息相關。
智能建筑的出現對建筑設計,施工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這里存在著建筑工程領域設計、施工、監理管理等單位對智能建筑工程及其產品、設計方法、以及集成思想等諸多方面的熟悉、理解和掌握的問題,同時也存在著系統集成商對建筑工程的陌生.智能建筑工程既有系統各自的技術要求和應用特點,又有各系統之間的內在聯系和外部連接;各系統既有先進性和適用性,又有各自的特殊性和協調性。
(二)、要求制定智能建筑設計標準、施工及監理規范設計標準、施工及監理規范在設計中起到法律的作用,國家制定的設計標準、施工及監理規范實際上就是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必須遵守的法規。
專家學者介紹,設計標準、施工及監理規范一般都按專業制定,智能建筑的設計標準可參考其它相關專業進行制定。如低壓配電設計標準、施工及監理規范,建筑物防雷設計標準、施工及監理規范,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標準、施工及監理規范,電子計算機房設計標準、施工及監理規范,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標準、施工及監理規范以及消防設計標準、施工及監理規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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