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進一步加強政府的服務職能
從中關村園區當前的狀況來看,為營造良好的集群創新網絡環境,政府應從以下五個方面加強其服務職能:第一,加大對集群創新網絡內主體的政策優惠和獎勵;第二,政府應積極引導當地金融機構和企業進行合作,為企業搭建良好的融資渠道;第三,加強政府與研發機構及企業間的相互聯系,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將其研究計劃與集群企業的實用技術需求相互對接,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第四,鼓勵建立和發展集群創新網絡中介服務與風險投資中心,并給予資金、技術與政策方面的支持;第五,進一步打破條塊分割,將各種不同形式、不同體制的資源都納入到創新網絡中,通過網絡實現對技術創新資源的優化配置。
2. 更新觀念,提高創新能力
高新技術企業只有更新傳統的觀念,才能正確認識到集群創新網絡的重要性,達到提高企業創新能力的目的。為此,企業應從以下四個方面做起:第一,培養創新意識和冒險精神;第二,培養協作精神;第三,培養整體發展觀,提高對高新技術企業對集群創新網絡的責任感,將整個集群創新網絡的培育看成是企業自身發展的先決條件,積極參加高新技術企業集群創新網絡內的各項活動;第四,以提升國際競爭力和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基點,使企業在提升集群創新網絡層次、調整集群創新網絡結構上發揮更大的能動作用。
3. 集群內企業結網意識需進一步增強
許多自身技術力量并不雄厚的高新技術企業,卻滿足于現有的技術產品,在產業鏈條的組合上,在企業規模擴張的方式上,仍然采取“單槍匹馬”的傳統方式,專業協作嚴重不足。這大大限制了集群內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和區域創新網絡的完善。因此,應加強政府、企業、高校、研究機構、中介機構、顧客以及供應商之間的聯系與合作,增強結網意識,加強集群創新網絡中各主體間的聯系,營造創新節點間的良好關系,真正實現產學研相結合,使創新活動落地生根。
4. 推動中介機構的發展
中介服務組織在集群創新網絡中起著橋梁作用。首先,應大力推動金融機構的發展,因為金融機構可為技術創新提供資金支持、分擔創新風險,使產業集群內的企業技術創新有一定的資金和規避風險的保障。其次是應完善中介服務機構,使其能夠更好地為企業的技術創新提供服務。中介服務機構可為企業技術創新及時地傳遞科技信息、市場需求信息,可使企業更快地了解市場的需求,從而開發出具有市場前景的產品和技術。再次是應加強交易中心和專門的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它們是科技創新主體資金回流以及維持自身持續創新的重要促進機構。技術創新成功之后,其可縮短從研發到產品上市的間隔時間。
5. 建立可持續發展的創新機制
企業集群創新網絡作為經濟發展的一種新模式,應該對其有意識、有目標地予以培育,并通過創新機制的實施,維持其可持續發展的競爭優勢。首先,應充分重視高新技術企業集群的作用。根據中關村園區自身特點,結合國外的先進經驗,建立起科學的創新機制。其次,應著眼于長遠目標,制定戰略規劃。這要求立足于中關村園區的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在各行為主體的共同參與下,根據高新技術企業集群創新網絡的技術創新政策,選擇相應的經營領域,有意識、有目標地策劃并制定長遠的戰略規劃,最終實現從單個企業創新到企業集群創新,真正使高新技術企業集群創新網絡形成不可替代的競爭優勢。
6. 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要通過多種方式強化市場主體的信用觀念和信用意識執法;制訂完善信用管理的法規,加強信用方面的執法;強化企業內部的信用管理;促進信用中介服務行業的市場化發展;加強行業協會等民間機構的自律管理等,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的信用監督和管理體系。
為適應創新網絡構建對知識產權制度的要求,必須推進知識產權的營運,讓知識產權參與分配。對此,要完善知識產權法規體系,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執法的力度,增強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建立快速反應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和文獻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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