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記者近日獲悉,北京市對困難群體的救助體系將按照“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促使社會救助與社保相互銜接,即有關部門將先資助困難群體購買養老、醫療等各類社會保險,然后再對其進行社會救助。
據了解,北京市政府8月23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今后將加強社會救助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并按照“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做好社會救助與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制度的銜接。
針對社會上的不同救助需求,有關部門研究將分別設定準入條件的專項救助新模式,完善城鄉一體的醫療、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專項救助制度。例如完善低保就業服務對象就業促進機制,加大對有勞動能力低保對象的就業扶持力度。《意見》同時要求完善社會救助對象認定條件,各區縣、各部門在核對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同時要考慮家庭支出情況等因素,健全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
據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北京市現行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五保供養制度為基礎,并輔以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司法、供暖等專項配套救助。近年來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對社會救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以前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險處在各自為戰的狀態,今后兩者會統一起來。對于困難群體遇到的問題,會先由社會保險解決,解決不了的那部分再由救助來負責給予一定的幫助,也有助于提高解決困難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