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宣布要延長15段高速路的收費年限,引起社會廣泛討論。近些年,延長高速收費的聲音不絕于耳,下面我們來看看哪些高速收費年限高的驚人。
京石高速收費42年
京港澳高速,原名京石高速,全長45.6公里,起點為北京西三環的六里橋,終點是房山區琉璃河。1987年起,這條公路開始收費,成為北京市第一條收費公路。據了解,京石高速公路收費年限到2029年。而北京市審計局的一份報告顯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余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后還剩余近6億元。
滬寧高速收費36年
在目前長三角收費的高速公路中,收費時間較長的有滬寧高速,其收費期限為36年,至2032年的6月26日。而據了解,建成時滬寧高速的收費截止時間為2027年的6月27日。那為何滬寧高速的收費時間可以有所延長呢?據介紹,2004年4月1日,寧滬公司擴建滬寧高速公路,由雙向四車道擴建為雙向八車道,因此延長了5年收費期限。
首都機場高速收費34年
首都機場高速公路投資總額11.65億元,修建時即建有收費站,1993年9月14日通車后即開始收費。目前,收費年限顯示到2027年4月14日止,即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共可收費34年。
滬杭高速收費32年
滬杭高速(上海段)1998年全線通車,2008年上實控股獲得“滬杭高速(上海段)”的運營和收費權,上實控股同時發布公告顯示,滬杭高速公路的收費年限為2030年8月31日。以此計算,其收費期限為32年。
高速路收費到底有無標準?
根據2004年發布實施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七條,政府還貸公路在批準的收費期限屆滿前已經還清貸款、還清有償集資款的,必須終止收費。
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規定,轉讓政府還貸性公路收費權,其收費期限可以申請延長,但不得超過5年,且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最長不得超過20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還貸公路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最長不得超過25年。轉讓經營性公路收費權,不得延長收費期限,且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性公路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最長不得超過30年。也就是說,《辦法》出臺后不管公路的貸款是否已經還完都不能再次收費。
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中,有這樣一項內容:還貸、經營期滿后,除由公共財政承擔養護費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滿足基本養護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則收取通行費,收費年限可按照公路的兩個大修周期進行核準。也就是說,高速公路在還貸、經營期滿后,仍可按一定原則收取通行費。專家認為,這事實上是為公路收費“開了個口子”,甚至變有限期的收費為無限期的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