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晚,多家山西煤炭上市公司發布公告稱,山西省政府于近日下發了《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全省煤炭經濟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增長措施的通知》。
《通知》規定從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暫停提取煤炭企業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
新政策對煤炭企業的潛在影響有限
1)該政策對煤炭公司利潤總額將有正面影響,但對現金流會有一定負面影響。
目前,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的計提標準為按原煤產量每噸人民幣10元提取,煤礦轉產發展資金計提標準為按原煤產量每噸人民幣5元提齲與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不同,這兩項保證金和發展資金并非是政府收取,而是企業計提自用,計入企業生產成本。根據各公司公告,該政策對2013年利潤總額的影響為:蘭花科創3450萬元,潞安環能2億元,陽泉煤業1.8億元,山煤國際4000萬元,大同煤業2.02億元。但由于利潤總額增加,各公司將多繳納所得稅,因此現金流將會受到一定負面影響。
2)政府出臺政策控制煤炭產量才是對行業的真正利好。山西省政府公布的《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全省煤炭經濟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增長措施的通知》從短期、中期、長期提出了促進煤炭企業發展的20條措施。但我們認為這難以扭轉目前國內供需失衡的格局對煤炭企業造成的困境。在我們看來,政府可以真正緩解煤炭企業的困境的措施包括:i)通過提高安檢力度來限制煤炭產量;ii)控制資源整合礦的投產進度來控制煤炭產量;iii)政府減少收取可持續發展基金(目前動力煤18元/噸,無煙煤和煉焦煤23元/噸),切實減輕煤企負擔。
我們依然看好具有高利潤率、良好管理以及較快產量增長的公司,目前相對看好的煤炭公司為蘭花(強力買入)和潞安(買入)。
主要風險
下行風險:中國經濟復蘇力度低于預期,導致煤炭需求下滑。上行風險:國家出臺扶持煤炭行業的產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