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至今,山東省就“城鎮化”多次召開會議,其中反復提到,城鎮化過程中不少地方在就業制度、社保制度、戶籍制度等方面改革滯后,特別是進城農民工在勞動報酬、子女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方面,沒有或者沒有完全享受市民待遇。
《山東省城鎮化發展綱要(2012-2020)》日前發布,《綱要》提出2020年山東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5%。
《綱要》提出山東省城鎮化發展目標是:全省城鎮化率2015年達到56%,2020年達到63%;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分別達到47%、56.5%。這是山東省在省級政策文件中首次提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的目標。
自去年至今,山東省就“城鎮化”多次召開會議,其中反復提到,城鎮化過程中不少地方在就業制度、社保制度、戶籍制度等方面改革滯后,特別是進城農民工在勞動報酬、子女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方面,沒有或者沒有完全享受市民待遇。相當一部分進城務工人員尚未真正融入城鎮,“人的城鎮化”因此成為山東省城鎮化的重要目標和方向。
根據《綱要》,山東省將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個人融入企業、子女融入學校、家庭融入社區。鼓勵各地根據實際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讓農民工在就業創業服務、社會保障、社會救濟、醫療、教育、住房保障、民主政治權利表達等方面逐步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綱要》將城鎮化的空間策略分為城市群、區域中心城市、縣域中心城市、小城鎮、新型農村社區五個層次等級,推動農民“就地城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