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記者獲悉,新修訂的《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10月1日正式施行。該條例規定,企業“勞務派遣用工”將實行“同工同酬”,并且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三種工作崗位上實施。
近日,《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修訂)》已經被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10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中明確,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比例;用工單位應當保障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職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他們已經在起草關于勞務派遣許可的文件,逐步將勞務派遣單位納入管理范圍。“新規實行后,提高了勞務派遣企業的入圍門檻,有利于整個勞務派遣行業的規范,但可能會導致一些企業用工量下降。”該工作人員說。
根據規定,今后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需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和設施,同時,還必須有符合法律、法規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人社部門:派遣工需加強維權意識
28日,記者從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目前臨沂勞動派遣職工普遍存在于制造業、央企、國企、外地駐臨沂的單位。其中,金融、電信、電力、石油石化、通信等大型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已成為其普遍用工形式之一,這些企業勞務派遣員工占很大一部分。
“如果同工同酬的話就太好了,以后上班干再多活也不覺得委屈了。”市區一家企業單位的“臨時工”杜師傅說,“如果單位不實行怎么辦?”記者了解到,其實很多勞務派遣工都和杜師傅一樣,期待享受同工同酬,卻擔心沒有部門監督約束。
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按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每年都要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人社部門進行核驗,并將核驗結果和監督情況載入企業信用記錄。
“除了勞動執法部門加大對新法實施的監督力度外,勞動派遣工需提高自己的維權意識,如果所在單位不實行新規,員工可以通過勞動仲裁部門解決。”該工作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