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管理操作性強,透明度高,政策調整靈活,有利于建立不同類別居住證轉換的通道,可以形成來滬人員主動融入上海社會的機制。居住證積分管理就是將上海現行的人才類、就業類和臨時類等居住證整合為一個綜合體系,并由過去按條件分類向按積分分類轉變,建立按積分段劃分居住證類別的規則。
(一)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一要提升質量,完善流動人口子女教育服務。著力提升民辦流動人口子女學校的辦學水平,使流動人口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可以享受到優質教育;規范民辦三級幼兒園和看護點,全面滿足流動人口子女學前教育和看護需求。二要提升水平,強化流動人口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加大財政投入,逐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及時調整充實基本公共服務內容。三要擴大覆蓋面,做好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工作。將單位來滬從業人員全部納入城保體系,對外省市來滬靈活就業人員,允許他們自愿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四要優化環境,改善流動人口居住服務。加大公共租賃房建設力度,推動有條件的產業園區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運營定向集體宿舍,滿足在業流動人口的基本居住需求[7]。五要強化執行,提升流動人口就業服務水平。全面建立面向流動人口的公共就業服務體制框架,完善職業培訓體制機制,構建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高效有力地維護勞動權益。
(二)探索居住證積分化管理
可借鑒廣東經驗,加快研究推進居住證積分管理。積分管理操作性強,透明度高,政策調整靈活,有利于建立不同類別居住證轉換的通道,可以形成來滬人員主動融入上海社會的機制。居住證積分管理就是將上海現行的人才類、就業類和臨時類等居住證整合為一個綜合體系,并由過去按條件分類向按積分分類轉變,建立按積分段劃分居住證類別的規則。居住證積分是根據流動人口綜合素質和實際貢獻情況,科學設定評分指標體系,將個人素質、參保情況、技術創新、擔任職務、榮譽稱號、社會公益等條件進行指標量化,并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權重分值。同時,對指標累計積分合理劃分積分段,不同積分段由低到高分別對應不同類別的居住證,積分累積到一定分值后,即賦予其申請上海戶籍的資格。
(三)建立分層分類的公共服務制度
第一層為免費的、無差別供給的公共服務,如衛生公共資源、文化公共資源及義務教育對流動人口均應免費開放,已經開放的需要進一步提高質量。第二層為差別化的公共服務供給,包括住房保障、養老醫療保險、高中教育等較優質的公共資源;這種差異化的公共服務既表現在與戶籍人口的差別,也存在于流動人口群體內部。第三層為根據流動人口的分類提供不同的公共服務:第一類是針對人才類流動人口,可視為城市“新居民”,為其提供優等化的公共服務;第二類是針對滿足“穩定就業、穩定居住”條件的流動人口,視為城市“準居民”,為其提供相對戶籍人口均等化的公共服務;第三類是針對非雙穩的流動人口,為其提供相對戶籍人口差異化的公共服務[7]。
(四)加快公共財政統籌步伐
一要明確市、區、街鎮三級資金投入責任,區、街道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分擔比例;二要建立市級財政專項平衡基金,根據流動人口的變化情況,采用項目投入等方式,對城郊結合部等流動人口集聚的區域進行有針對性的改善;三要加大全市財政轉移力度,通過對各區縣常住人口數量的動態監測,定期調整財政投入總量,加大對常住人口快速增長區域的轉移支付力度,促進區縣基本公共服務的均衡性。
(五)完善綜合服務管理信息平臺
在上海市實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二期)工程的基礎上,進一步整合形成統一的流動人口綜合服務和管理平臺。橫向連通公安、民政、計生、教育、稅務、工商、社保、房管、衛生等部門現有的信息管理系統;縱向連接各區縣、街道(鎮)和社區(村),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覆蓋網絡,將流動人口在滬的納稅、就業、就醫、教育、社保、居住以及社會貢獻等相關內容全部納入,通過平臺來完成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