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4月,各地藥品招標風聲不斷,繼福建、安徽之后,浙江新一輪的基藥招標思路也初現端倪,欲“顛覆性”地打破過去“質量不分層”的招標規則,考慮質量分層且分組競價,“扶低抑高”成為本輪招標關鍵詞。
在一政策研討會上,浙江省衛計委藥械處相關負責人透露出該省本輪招標風向,目前浙江基藥招標準備了兩套方案,一套是舊的質量分層但不競價分組,另一套是新的質量分層且分組,后者被采納的可能性比較大,以便解決目前基層醫療機構“好的藥配不來,價格低的藥配不到”的問題。
該省新的方案將分3個質量層次,第一層次包括專利產品、國家一類新藥、國家保密處方的中成藥產品;第二層次包括原研、單獨定價產品、優質優價中成藥產品,獲得國家級獎項的產品;其余為第三層次。
他指出,在招標中,第一、第二層次為最低價中標,限縣以上醫院使用,第三層則根據經濟技術標入圍數量,綜合評分較高者(最多2個)及最低價中標,供基層及縣以上全部使用。同時縣以下醫院會允許有一定比例使用第一、第二層次的中標藥品。而如果第一、第二層次藥品投標價能降到GMP品種的最高零售價,則不占名額中標,縣以下也可以使用。
浙江省上一輪基藥招標是在2011年,“不區分質量層次”是主調,不同質量類型僅在經濟技術標的評審中賦予不同的分值。本輪招標若采用第二套方案,則將意味著浙江傳統的思路將被打破,企業品種僅在同一質量層次進行競價,避免價格廝殺。
但是,質量層次的劃分并沒有減輕藥品生產企業降價的壓力。在會上,前述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也指出原來的基藥中標品種取全國最低價,而其他品種則在該省上一輪中標價下浮10%后與全國最低價兩者取低值,其中,對采購金額排名前200名的品種,則將下浮15%。
而對于低價、短缺藥品,浙江省將會采取目前較為主流的保價辦法,只招質量、不招價格、直接掛網銷售,對部分低價藥“還允許小幅漲價”。而近期已經和即將招標的省份如廣東、安徽、甘肅等也在招標環節中對低價藥品實行“優待”。